2007年上海市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31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http://jsq.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57921207,电子邮箱:xxw@jinshan.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本文所称的《规定》: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简称,指南:是“上海市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简称,目录:是“上海市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简称。主动公开信息:指按照《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全文电子化:指在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中已在政府机关的网站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指政府机关按照《规定》,对已有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编制公开目录、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各种形式而提交的申请,《细则》是《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简称。
一、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全区政府机关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6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区级、41个镇(街道、委、办、局)级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7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金山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工作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全面提升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力地支撑了上海国际化工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金山建设,为我区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保障。
(一)公开机制逐步形成
1、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队伍和机制基本建立。2007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初步形成具有金山特色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政府机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的日常工作范围,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牵头,区信息委负责推进,区政府法制办、纪检监察委实施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机制。各政府机关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项经费,精心挑选懂政策、讲原则、精业务、高素质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
2、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协调、推进职能。区人民政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全区各单位相继成立了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年初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年中对全区执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年终对全区政府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考核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公开,初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责任机制,为《规定》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3、建立健全了具有金山特色的监督考核机制。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根据《规定》和《细则》,结合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了《金山区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分数、方法和责任部门,从“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及内容、公开方式、资料及信息送交情况、受理场所及响应程度、年报及统计报表”等6个方面25项指标进行考核。健全了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明确了考核的责任部门,量化了考评标准、内容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单位班子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应做到常规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透明公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和年终奖金挂钩。
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区监察委、区门户网站编辑部就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满意度分别进行了纸质和网上问卷调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自身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增加依法行政和公共决策的透明度,提高政府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政府廉政建设。
(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
1、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的全过程。在公文类信息的起草过程中,先由起草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将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的审签阶段就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如何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可公开发布,有效缩短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周期。
2、落实专门机构定期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每月由督查科、法制办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对新形成和原定为正在处理中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属性的意见,再由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再通过门户网站和查阅点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其它政府机关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要求和各自的实际情况,也纷纷制定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3、认真执行免于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预先审核和报备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决议草案的公开报备审核制度。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对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国家密秘的事项,由区国家保密局等机构,根据《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事先把关、审核;对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其它事项暂时不能公开的,由起草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公文的签发领导最终确定公开属性,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经区国家保密局审核好的各单位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4、较好地落实了月度统计、年度报告等有关制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运用《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月度统计报表进行网络化填报,并及时对各单位的统计月报进行分析统计,对未及时填报的单位进行自动化的短信填报。同时,全区各政府机关按照市、区二级的要求,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基础工作扎实稳固
1、认真抓好电话号码的公开工作。为了方便公众利用各类服务电话办理信访、投诉、咨询等事务,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电话的作用,确实提升114政务服务热线的功能,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金山区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政府机关及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电话号码公开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金山区各政府机关及有关公用事业单位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电话号码的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要求各单位在变更、取消有关电话号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电话号码信息更新表》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信息公开办。
2、结合实际,开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在充分调研、反复调试的基础上,突破内外网数据实时交换的瓶颈问题,于5月份完成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的开发。系统整合内外网资源,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网上申请功能,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公开申请信息数据库,整合全区各政府机关的网上申请受理页面,方便公众的申请,并做到外网申请、内网处理、内外网查询申请每个环节的处理情况,极大地提高处理公开申请的工作效率。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该系统可以有效地对全区各单位的申请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督查,并对申请及处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
3、利用政府网站提供重要信息解读服务。各政府机关对群众普遍关注、咨询频率高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重点热点信息,及时梳理整合,并通过新闻媒体、编制便民问答、现场咨询等渠道主动公开,并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提供咨询和解读服务。区人民政府重点运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的“交流互动”、“便民问答”和“热点关注”等栏目,各政府机关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网上咨询等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重要政府信息的解读服务。
4、重视宣传培训,业务水进一步显提高。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全区政府机关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及便民手册和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帮助更多群众掌握查阅信息的办法和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营造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金山投资环境的重要手段,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使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还结合《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的推广使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培训采用多媒体演示系统功能与现场模拟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并且既注重全区层面的普训,又注重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单独培训,做到点面结合,有效地提升了培训的效果。
(四)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静态公开转向动态公开,从办事结果公开转向办事过程公开。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区府办、环保、城管执法、文化执法、民政、劳动保障、房地、教育、规划、卫生、水务、旅游、市政建设(市容环卫管理、绿化)等13个重点部门和11镇(街道、金山工业区)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年初区政府把“三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列入了今年的重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善金山投资环境,改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二是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监察委员、区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梳理重点公开信息类目的通知》,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房地、规划、公共资金使用等“三公”部门的公开规定和操作办法,明确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重要政府信息的价值。三是区信息委会同区监委及时召开了全区“三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经验交流会,并安排相关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点公开信息目录,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区在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5472条(包含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306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452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229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782条。主动公开部分公文类信息主要包括: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通知,人事任免信息,日常业务工作、公共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告,年度考核和行政奖惩通报,各节假日放假和值班情况公告,动拆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土地管理及保护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主要为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工作请示、上级机关下发的批复及部分正在研究讨论或处理中的信息等;另有部分为党政合署办公单位的不在《规定》规范范围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0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6.5%,其中,本年度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33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定、综合管理规定、土地征用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房屋拆迁管理意见及补偿标准、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产业导向、资产管理等内容。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0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区域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1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主要包括办事规程、人事任免、优抚标准、收费标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开展情况、日常工作文书、工作简报、工作简讯等信息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883条,内容主要涉及:(1)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2)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3)其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政府信息。通过以上信息的公开,使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了扶贫、优抚等相关工作的标准、条件,特别房屋动拆迁的补偿标准,增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有效地降低了群众因不了解情况而进行信访的行为。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49条,内容主要涉及(1)区内公路、城市道路建设等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11条、中标信息13条;(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公告74条、采购结果等信息83条,涉及金额8.3亿元;(3)区、镇二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信息30条以及审计公告信息12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为防止“暗箱操作”,为防止滥用权力提供制度上的保证。通过以上信息的公开,使行政相对人参与到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去,一方面可以减少由于单方控制权力而产生的秘密性、盲目性,使政府做出的行为更具理性;另一方面,也使公共资金的使用过程暴露在公众之下,公民通过事前询问、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多种手段来规范行政权力,使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失去生存的空间,从而具有防止行政腐败、建设开放政府的功效。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区人民政府公报、《金山报》、“上海金山”门户网站及政府机关门户网站,区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区档案馆设立了公共查阅室,在区内各新华书店、图书馆、书报亭设立了政府公报索取点,在社区画廊等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告栏,用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为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在便民服务上,完善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强化了系统功能,在网上进行目录编制、信息检索和查阅、统一公开申请、实时动态查询,在社区、街道及其它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社区报、宣传材料和便民手册等。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全区各政府机关在利用文件、报刊、电视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区41个政府机关都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并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96.5%;接受网上咨询32029人次,专栏页面访问量达到了118万人次。2007年“上海金山”门户网站共提供138项在线办理事项,已完结办理事项32项。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还组织全区政府机关,按照“标识醒目、栏目规范、说明易懂、链接合理、查询便捷、申请方便、更新及时”的要求,统一开展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的更新改版工作,并对改版工作进行了专题检查。区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布置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并采用了群众评议、专家考核和模拟测试等的形式,对全区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题考评。全区各单位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工作落实,严格按要求对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更新和改版。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要求统一设立的栏目齐全,更新和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较为准确及时。
其它政府机关也分别在网上开设了“网上办理”、“实时互动”、“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等栏目,提供网上审批、网上受理、网上状态查询、网上结果告知、表格下载等功能。
2、充分发挥《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作用。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金山实际及2006年的使用情况,改版完善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系统通过区政府网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电子文档向区档案馆的网上送交,大大方便了各政府机关的信息送交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速度;区政府信息网内的联网计算机均可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全区公开信息的目录;设在区档案馆的计算机还可以查阅全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
3、切实发挥集中查阅点的功能。充分利用区档案馆的资源和功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各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及目录。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提高了便民、利民的程度。同时,根据《规定》的要求和所掌握公共信息的特点,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突出责任到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全区各镇、街道在委托区档案馆开展集中查阅的同时,还在本级机关设立了查询受理点,并配备了专人、专用咨询电话和传真机,设立专用电子邮箱,按规定程序接受咨询、及时受理、答复申请人。
4、进一步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全区各单位按规定设立申请受理场所,进一步加强了受理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并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格式文本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绝大多数单位还委托区档案馆受理公开申请,充分发挥了区档案馆的集中查询、受理功能,切实保障了市民的公开请求权。同时充分运用新开发的《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网上申请功能,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公开申请信息数据库,整合全区各政府机关的网上申请受理页面,方便公众的申请,并做到外网申请、内网处理、内外网查询申请每个环节的处理情况,极大地提高处理公开申请的工作效率。
5、注重拓展辅助公开方式。区人民政府注重通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07年至今共刊印7期,刊登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每期政府公报分送各村委会、居委会、书报亭、图书馆、工业区、机关部门等。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设立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开牌、告知单、电脑查询、新闻媒体、职工大会、职代会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公开收费项目、服务项目、办事制度、程序、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
6、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全区政府机关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及便民手册和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帮助更多群众掌握查阅信息的办法和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营造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区人民政府利用《金山报》主动公开区划调整、重大工程、评选先进、各类公示等重大政府信息。各级政府机关还针对社区报贴近市民、深入基层的特点,通过印发政务公开宣传册、设置政务公开触摸式电脑查询,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通过我区“上海金山”门户网站(http://jsq.sh.gov.cn)和各单位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1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8.4%是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23%是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其余是涉及老龄事业、综合经济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6件,占总数的61.5%,主要涉及城镇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动拆迁、老龄事业、综合经济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的11.5%,主要涉及城镇发展情况、居民收入、消费水平、经济发展趋势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6件申请中,有7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26.9%,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4.2%。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向政府机关提出了不存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2.9%。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并非该政府部门所掌握,如山阳镇一申请人向区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由市社保中心所掌握的有关养老金方面政策信息。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4.2%。主要是因为该申请未写明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名称,仅在信息内容描述栏中打了几个英文字母。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8.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未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仅以英文字母随意填写或所填联系方式不能正常联系。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从申请人的发信居住地情况看,本地公民申请19件,占全部申请的82.6%,外地公民申请2件,占全部申请的8.7%,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2件,占8.7%。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493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706次,咨询电话接听15660次,当面咨询接待10245次,网上咨询39029次。本区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8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类、规划计划类、政策法规类、其他类。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对申诉案的首次答复的满意率为100%(计算公式为:
满意率=(1-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行政申诉数)*100%)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全区政府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主要以兼职人员为主、专职人员为辅,全区人员经费支出为35万元。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区各政府机关共安排专项经费21.2万元,实际支出12万元。
3、本区2007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2007年全年全区各政府机关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进行收费。
八、其他工作情况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条例》作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工作机制,救济制度、监督评估等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至国家层面。为此,我区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学习,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并针对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区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2、办事公开情况。在办事公开上,2007年我区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办事手续、执法依据、行政决定的内容等信息的公开;二是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三是公共资金的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进展情况的公开。四是发挥网上办事功能。2007年“上海金山”门户网站共提供138项在线办理事项,已完结办理事项32项。
3、工作创新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系统通过区政府网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电子文档向区档案馆的网上送交,大大方便了各政府机关的信息送交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速度;区政府信息网内的联网计算机均可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全区公开信息的目录;设在区档案馆的计算机还可以查阅全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二是开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在充分调研、反复调试的基础上,突破内外网数据实时交换的瓶颈问题,于5月份完成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的开发。系统整合内外网资源,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网上申请功能,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公开信息数据库,整合全区各政府机关的网上申请受理页面,方便公众的申请,并做到外网申请、内网处理、内外网查询申请每个环节的处理情况,极大地提高处理公开申请的工作效率。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系统可以有效地对全区各单位的申请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督查,并对申请及处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三是建立了具有金山特色的监督考核机制。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根据《规定》和《细则》,结合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了《金山区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分数、方法和责任部门,从“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及内容、公开方式、资料及信息送交情况、受理场所及响应程度、年报及统计报表”等6个方面25项指标进行考核。健全了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明确了考核的责任部门,量化了考评标准、内容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单位班子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应做到常规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透明公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和年终奖金挂钩。
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区监察委、区门户网站编辑部就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满意度分别进行了纸质和网上问卷调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自身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增加依法行政和公共决策的透明度,提高政府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政府廉政建设。
4、深入推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自《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分布实施以后,我区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与区级一起,同步推进11个镇(街道、工业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各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单位加以推进。各明确公开职能、落实专项经费、安排了22名专职人员,分别在镇文化活动中心设立集中查询受理点,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目录送交区档案馆。在公开申请的受理上,各镇统一纳入《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进行全区统一的办理和管理。2007我区镇级政府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747条,依申请公开目录632条,收到的公开申请数13条。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区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各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机制不断健全、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普及。不少单位对产生的政府信息不能按照《规定》的要求在30天内予以公开;也有一些单位把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随意划入内部事项,而规避公开。
2、日常工作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电话调整、变更后,不能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向社会公示。月度统计工作还没得到很好落实,有漏交、迟交的情况。
3、政策、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单位把一些企业的广告宣传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受理;也有个别单位把应当可以部分公开的申请答复成了免于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修改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出台相关领域的具体操作办法,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推广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逐步形成具有金山特色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刊、文件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探索通过市民信箱、社区信息苑、电子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增设图书馆的公共查询点,扩大政府重大决策的公示、听证,政府重要会议的旁听、现场直播范围。开发“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开申请的受理程序和政府文件的公开过程。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广泛开展社会化测评,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
十、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
(1)本年报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2)有关统计指标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数:指按照《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
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指在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指政府机关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已有的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予以编制目录公开的信息数。
本年度申请总数: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总次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包括同意公开答复数和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以及否决公开答复数。
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的信息未予提供的答复数量,包括“信息不存在”答复数、“非本部门掌握”答复数、“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和各种类型的“免予公开”答复数。
收取费用总数:指政府机关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有关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总数。
2、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192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009 |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32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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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501 |
|
申请总数 |
条 |
26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2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3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1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6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6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7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3 |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 |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
(10)其它原因 |
条 |
2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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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912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9029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0245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5660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181189 |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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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递送费 |
元 |
0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