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启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村民建房规范化制度化
|
| 2008年8月28日 |
|
8月22日,区规划局与吕巷镇郑重签约,正式施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委托管理,将为在本区和全市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这标志着作为上海确定在远郊率先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试点工作的地区,金山农民建房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序幕已经拉开。
村民建房规范化、制度化,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不仅给老百姓个人申请建房带来便捷,还对土地集约利用和环境美化保护意义深远。今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增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制度,既兼顾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的特殊性,又使农村地区的建设活动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
目前我区各镇总体规划和村域规划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吕巷镇作为我区第一个开展试点工作的乡镇,将在区规划局的委托下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受理建房申请、实地审核、核发许可证、结果公示、开工查验、竣工验收、资料送存、接受监督、严格执法、回复信访、人员配备等事项、权限与相关责任。
双方的委托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期间将在实践研究中逐步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农村地区规划的技术指标、提高农民对规划管理工作的认识,并通过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不断积累适合我区乃至本市新农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有益经验。(金山报记者
赵予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