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提醒市民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2008年8月19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8月18日发出公告,提醒市民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公告指出,目前天气炎热,温度、湿度容易引起细菌繁殖,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好发季节,为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特提醒居民注意:

  1、尽量自行烧煮食品,食品应烧熟煮透,未食完的食品应及时放置冰箱内冷藏,冰箱内的食物存放应生熟分开(上熟下生),熟食应用保险膜,建议及时食用,食用前加温处理。砧板、刀、抹布应生熟分开,餐具建议用煮沸消毒。

  2、到熟食店购买熟食,尽量选购加工简单的食品。加工工艺复杂的熟食如夫妻肺片,因为加工环节多,容易引起交叉污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建议居民近期尽量不要购买。购买熟食索要购物凭证。

  3、切忌贪图便宜而购买路边无证摊贩的熟食。要到正规的超市和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熟食店购买。购买熟食后应及时食用,不能及时食用的应放置冰箱冷藏。

  4、一旦出现疑似食物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到附近医院就医,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电话号码13371922278,57323377。

  5、世界卫生组织关于预防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五大要点”是:保持清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适温存放(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所有熟食和易变质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熟食在食用前应保持60℃以上的温度。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储存食物。冷冻食物不要在室温下化冻)。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