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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医保登记于本月底截止 符合条件的居民须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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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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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医保中心了解到,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将于10月开始,而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工作将于本月31日结束。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自9月1日起,除新生儿、新报入本市户籍等人员外,其他人员的本年度参保申请将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居民须尽快在本月底前到各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今年是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为了让更多居民及时参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市医保局将原定于3月20日截止的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期限做了适当延长。据了解,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自今年1月1日在我区实施以来,至7月底,全区登记参保人数达78443人。
有关登记参保办理流程,可拨打区医保咨询服务电话67241414或上海市医保咨询热线962218详细咨询。(金山报记者
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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