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催生百花争奇斗艳。亭林镇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农村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一、落实保障、严格考核,开展“六有”党组织创建活动
镇党委成立了党群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组织部门牵头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六有”党组织的创建、考核评选工作。制订创建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全镇15个村,争取今年有5个村的党组织创建成“六有”党组织;明年有6个村的党组织创建成“六有”党组织;到2008年,使全镇不少于90%的村的党组织创建成“六有”党组织。
镇党委把各村创建“六有”党组织工作,列为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的报酬挂钩。通过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不断推进。在实施过程中,镇党委还将落实物质保障和组织保障措施,及时帮助村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重心下移,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在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亭林镇党委按照区委建设新郊区新农村32字的目标要求,建立了村干部工作制度、村级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村级党(总)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等12个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例如在“党(总)支部会议制度”中,规定党(总)支部全体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村民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村民代表提议,可随时召集;年终由村委会向村民代表汇报全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又如在“群众监督村干部制度”中,规定村干部先围绕是否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是否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每年一次向其他干部、村民代表、全体党员进行述职。最后,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测评会,从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测评,最终评定该干部是优秀、合格还是不合格。再如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中,规定设立“三会”,即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三权分立”,即一是书记、主任同意权,二是监督小组监督权,三是班子成员知晓权。以此不断加强对村财务管理的监督,使业务招待费用、干部报酬收入、集体资产处置等财务收支的内容公开透明,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移风易俗、丧事简办,推进文明新风尚建设
倡导移风易俗、丧事简办,推进文明新风尚的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为此,镇党委建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亭林镇倡导丧事简办、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村委会和居委会也建立了领导小组和丧事简办理事会。在实际工作中、各村委会、居委会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村规民约,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写入了村(居)民公约。通过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把移风易俗工作与村委、居委干部的年终考核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小区考核相结合;与“五好文明家庭”等一些评选活动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典型引路,党员带头,榜样示范,使全镇上下基本形成了破除迷信、崇尚文明的共识,丧事简办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党员的丧事简办率达到100%。
四、建立党内关怀长效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大多数人过上了安康的生活。但是,由于历史、体制、自然和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全镇尚有一部分党员因下岗失业、因病、因突发事故等原因,生活发生困难。特别是农村党员中,60岁以上老年党员占党员总数的58%,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没有足够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尽管他们也和其他生活困难的群众一样得到政府的救助,但作为党员,他们更渴望得到党组织的关爱。因此,建立党内互助帮困专项资金,关爱生活困难的党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镇党委建立了党内互助帮困专项资金。凡是党组织关系在本镇且履行党员义务、生活确有突出困难的党员,可向党组织提出党内互助资金资助的申请。
党内互助金的筹措在镇党委的统一组织下运行,镇政府每年拿出10万元,其余部分由各方面筹措,发动党员捐一部分,党费划拨一部分,社会捐赠一部分,党内互助专项资金能正常运转,保证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为实现新一轮“三年翻一番”提供组织保障
农村基层组织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中坚力量。镇党委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才能不断推进村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实现新一轮“三年翻一番”打好扎实的基础。
为了让村干部干有目标和方向,镇党委结合实际,专门制订了2006年度村干部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村干部的考核内容、效益工资、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考核办法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对2006年度的村级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都制订了详实的考核细则,以加强制度建设来促进村级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