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区文化局实行党建任务目标责任制

2008年3月2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区文化局采取党建任务责任目标制形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区文化局的党建任务责任目标,把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各项工作纳入了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内容,并拟定了36项具体量化指标,作为党委对各支部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

  为增强支部工作透明度,便于党员干部对支部工作的监督,除了必须建立严格的党建工作台账外,采取支部自行评分、党员干部监督评分和党委综合考评的形式,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作出客观评价,并按照考评结果予以奖惩。

  区文化局2008年的党建任务责任签约于日前签订。


来源:区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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