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区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规范砖窑厂劳动用工

2007年9月17日



  9月13日下午,区劳动保障局召开进一步规范砖窑厂劳动用工现场会议,标志着我区历时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告一段落。

  与会人员首先实地参观了吕巷、干巷两家砖窑厂,查看了劳动者工作、生活的场所,向劳动者了解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情况。目前,这两家单位都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开始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并斥资修缮了劳动者的宿舍,改善了劳动者的居住条件,劳动者普遍感觉劳动、居住环境比过去有了改善。干巷、兴塔二家砖窑厂的法定代表人介绍了各自单位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打算。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介绍了各砖窑厂的整改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砖窑厂的业主要树立善待员工的理念,改善员工生活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社会保险(综合保险)参保率要达到100%。


来源:区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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