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区质监局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区吊运炽热熔融金属起重机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8月22日,该局召开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全区涉及吊运炽热熔融金属起重机使用单位必须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吊运炽热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改造工作,并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投入使用。
来源:区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