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强化协税护税网络提高税务稽查效能

2008年6月30日



  针对区税务部门对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中,难以掌握房地产权属转移信息,以致房地产税收征管滞后等问题。区财政局以契税征管为抓手,在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时,首先要求交易双方到税务机关办理房地产税收完税手续,并开具“上海市房地产业销售统一发票”,强化协税护税网络。其次,对由于种种原因未开具“上海市房地产业销售统一发票”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区财政局及时将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再分解传递给有关税种的主管部门或岗位,提高税务稽查效能。今年1-6月,已向区税务部门提供16户房地产权属转移但未开具“上海市房地产业销售统一发票”的信息。


来源:区财政局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