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吴尧鑫主持召开第1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核拨民兵作战装备订购经费、亭林小学迁建工程经费,落实石化街道滨海1—4村管道液化气配套资金等工作

2006年12月6日



  12月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吴尧鑫主持召开第1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核拨民兵作战装备订购经费、亭林小学迁建工程经费,落实石化街道滨海1—4村管道液化气配套资金等工作。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人武部关于订购民兵作战装备所需经费的请示。
  会议认为,购置民兵作战装备是我区加强国防建设、创建双拥模范城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
  会议要求,区人武部要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切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教育局、亭林镇关于亭林小学迁建工程经费的请示。
  会议认为,高标准实施亭林小学迁建工程,体现了我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亭林小学的硬件建设已成为我区中小学校的亮点之一,在全市也保持领先位置。
  会议要求,第一,要充分发挥两级政府职能,统筹安排好全区的教育资源。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镇的指导,帮助各镇从大局角度推进教育工作。第二,要合理布点教育项目,集中力量打造精品。第三,要根据实际财力制定适当的建设标准,避免超出预算。第四,在提升硬件质量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师资配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石化街道滨海1—4村管道液化气落实配套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燃气使用是直接涉及群众生活的民生问题,应当及早予以解决。
  会议要求,要抓紧推进液化气管道敷设工程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具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有关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汝强,副区长施黄飞、沈华棣、杨杰、许复新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跃俊、区政协副主席唐恩余应邀参加会议。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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