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峰主持召开第10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金山区合作医疗及落实有关工作经费等工作

2006年9月29日



  9月28日上午,区委常委、副区长谢峰主持召开第10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金山区合作医疗及落实有关工作经费等工作。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金山区合作医疗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下发《金山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请示。
  会议认为,这两份文件既立足于金山实际,又结合了当前的新情况,是对原有同类文件的完善。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课题,是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是体现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成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高质量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金山区在率先探索新郊区新农村建设之路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努力使本区居民在享用公共服务方面逐渐缩小与本市中心城区的差距。
  会议要求,第一,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为明年的合作医疗工作早作打算,做好衔接工作。第二,要加强精算和评估工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合作医疗基金每年不要产生太大的缺口。具体方案要立足长远,增强工作推进的可持续性;操作要立足规范,以对事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审计。第三,资金的运用要有针对性,要突出重点,重点保障特困人群和大病治疗的需要。第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把这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办好。要把工作目标、开展进度以及取得的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进一步扩大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有关工作。

  副区长吴新超、施黄飞、陆建成、叶汝强、王志雄,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过维义出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唐恩余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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