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毅区长主持召开第5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区"十一五"电力建设规划、建设用地储备开发计划等工作

2004年9月23日



  李毓毅区长9月21日主持召开第5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区“十一五”电力建设规划、建设用地储备开发计划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计委关于我区“十一五”电力建设规划的汇报。
  会议认为,我区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尤其是今年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0亿元目标后,大量投资企业在我区加快落地,对电力等能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要认真规划我区“十一五”期间的电力建设。会议原则同意这个《规划》。会议要求,第一,在选点、选线工作上要合理考虑全区总体发展规划,尽可能节约土地资源。第二,要考虑“十一五”期间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要研究利用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兴能源和其他替代能源,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第三,要根据我区到201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的发展水平来考虑电力建设的规模。第四,在加快我区电力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要制定产业限制政策,促进电力发展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第五,对今年规划建设的项目,要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速度,缩短建设周期。

  会议听取了区计委关于我区建设用地储备开发计划的汇报。
  会议认为,制定我区建设用地储备开发计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摸清全区土地家底、编制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是一个逐步形成思路、逐步形成系统、逐步体现科学性的过程。《计划》对实际工作的推动有很大的启示和帮助。会议要求,第一,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降低开发成本,体现“三个集中”,优化经济结构。要增强《计划》的准确性。《计划》制定后要严格执行。第二,要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全区土地资源。要实行“计委牵头、符合规划、土地运作、财政通盘”四位一体的运作机制。要坚决服从规划,在严格遵守规划的前提下储备开发和利用土地。区计委要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综合经济的龙头作用,树立管理权威,建立管理制度,在审批项目的同时,加强对项目落地的管理,加快项目建设速度。要逐步做大土地储备资金,使之真正起到控制开发成本、避免开挖式使用土地的作用。要落实批项目、核土地制度。第四,要抓紧对每个镇的土地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排摸,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区土地开发利用状况。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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