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韩瑾同志任职的通知
 
2007年6月7日



金府发〔2007〕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韩瑾为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