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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惠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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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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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发〔2006〕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惠良任金山区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于晓良任中国上海轻工产业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敏胜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徐 弢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盛苯乙烯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勤为任上海金盛苯乙烯有限公司董事; 张忠林不再担任金山区供销合作社主任,保留正处职级; 冯 波不再担任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宝良不再担任金山区对外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蔡又新不再担任金山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黄 兴不再担任金山区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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