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发〔2005〕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徐弢为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