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新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2005年11月1日



  金府发〔2005〕1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新强兼任金山物流经济区管理中心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