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05年8月16日



  金府发〔2005〕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 杰任金山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庞旭峰任金山区民政局副局长、金山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
  陈惠良自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任金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杜鸣自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