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发〔2005〕6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平安兴任金山区住宅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过维义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试用期一年); 孙引良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汉为任金山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朱建国不再担任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