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新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5年4月27日



金府发〔2005〕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吴新超同志兼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薛晓虹同志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亚军同志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士杰同志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中林同志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峰同志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
  张恂同志任金山区石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德根同志任金山区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小弟同志任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辛毅同志任金山区档案局局长;
  干永琴同志任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孙小龙同志任金山区商业旅游委员会副主任、粮食局局长;
  陈永超同志任金山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叶成章同志任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瞿龙平同志任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唐永军同志任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孙水泉同志任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道德同志任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诸连标同志任金山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
  林乃华同志任金山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蔡红梅同志任金山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周俭同志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新强同志任金山区出口加工区和物流保税区工作推进小组组长,不再担任金山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光耀同志任金山区公积金运用中心主任,保留正处职级;
  施幼健同志任金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保留副处职级;
  罗文军同志任金山区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金山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处职级;
  朱智恩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石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权权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严杰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华侨事务办公室主任;
  汪敏良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胡世辉、黄政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卫标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档案局局长;
  王秉衡、林乃华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顾惠林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富顺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顾永良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吴克源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程国辉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公积金运用中心主任;
  汤名达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姚健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许士杰同志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