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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新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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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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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发〔2005〕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吴新超同志兼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薛晓虹同志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亚军同志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士杰同志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中林同志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峰同志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 张恂同志任金山区石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德根同志任金山区石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小弟同志任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辛毅同志任金山区档案局局长; 干永琴同志任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孙小龙同志任金山区商业旅游委员会副主任、粮食局局长; 陈永超同志任金山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叶成章同志任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瞿龙平同志任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唐永军同志任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孙水泉同志任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道德同志任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诸连标同志任金山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 林乃华同志任金山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蔡红梅同志任金山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周俭同志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新强同志任金山区出口加工区和物流保税区工作推进小组组长,不再担任金山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金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光耀同志任金山区公积金运用中心主任,保留正处职级; 施幼健同志任金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保留副处职级; 罗文军同志任金山区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金山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处职级; 朱智恩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石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权权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严杰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华侨事务办公室主任; 汪敏良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胡世辉、黄政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卫标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档案局局长; 王秉衡、林乃华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顾惠林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富顺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顾永良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吴克源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程国辉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公积金运用中心主任; 汤名达同志不再担任金山区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姚健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许士杰同志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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