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6年1月17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05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http://jsq.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57921207,电子邮箱:xxw@jinshan.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本文所称的《规定》: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简称,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简称,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简称。主动公开信息:指按照《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全文电子化:指在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指政府机关按照《规定》,对已有的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予以编制目录公开的信息,公开申请: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各种形式而提交的申请,《细则》是《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简称。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6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区级、42个镇(街道、委、办、局)级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阅览室、公共查阅点、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方便公众查阅。截至2005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规定》和《细则》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200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丰富内容,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各政府机关认真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开方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丰富及时。形成了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以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为重点,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局面。

   (一)抓宣传发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全区各政府机关深入、持续地开展宣传发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体政府工作人员深刻地认识到,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途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既是为了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政府的自身建设;公开过程既是转变自身观念的过程,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
  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在充分利用区内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搞好社会宣传的同时,积极组织安排全区各政府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义务宣传日,在街头摆摊设点,为社会公众义务提供各类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区财政局、区信息委等单位还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了宣传小册子、宣传资料向社会发放,供公众查阅、咨询,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抓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根据《规定》,在区政府实施意见和《细则》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工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归类和整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程度。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1、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根据《规定》的精神,全区各政府机关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上有了新的突破。
  (1)制定了适合金山实际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区信息委等有关单位,结合金山区政府重点工作和社情民意,以金山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制定并下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其它政府机关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要求和各自的实际情况,也纷纷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漕泾镇人民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准绳,制订了《漕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漕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及工作制度》,明确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进度,加强工作监督。区财政局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8名兼职工作人员的同时,制定了《金山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操作细则》、《金山财政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和《金山财政网站信息处理规范》等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程序,明确职责部门和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区农委编制完成了《金山区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范围、方式等内容,对工作责任制、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范围内容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委内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朱泾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办公会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布置工作,并制定了《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公安分局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将涉及多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进行有机的整合,并归口负责,统一公开。
  (2)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系统。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为方便各政府机关送交信息和查阅信息,组织开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系统”。系统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目录的电子文档向区档案馆的网上送交,大大方便了各政府机关的信息送交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速度;系统同时还具有公开信息的查阅功能,区政府信息网内的联网计算机均可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全区公开信息的目录;设在区档案馆的计算机还可以查阅全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
  (3)改版了公文拟稿单。在全区各政府机关改版纸质公文拟稿单的基础上,区信息委利用全区统一的办公网络化平台,改版了电子版公文拟稿单,将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的审签阶段就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如何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可公开发布,有效缩短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周期。
  (4)汇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具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从提高每一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出发,汇集收编了市、区两级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资料和格式范本,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据可查、有“典”可依,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规范化程度。
  (5)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办法。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估机制,明确了考核的责任部门,量化了考评标准、内容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直接与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及年终奖金挂钩。
   2、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档案工作范畴。结合档案工作改革,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送交制度和管理制度。由区档案局牵头制定并下发了《金山区公开信息、资料送交办法》,明确了各政府机关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信息送交途径、程序和方法,提高信息送交的及时性,为充分发挥区档案馆的集中查阅功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严格落实信息月报制度。根据月度统计报告工作规范、要求和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月报制度,充实填报内容,落实报送环节。对没有及时上报月度统计表的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简报形式给予通报或公开,并适当扣除年度考核分值,从而确保了月度统计制度的落实。
  (三) 抓公开渠道,便民利民原则得到了贯彻落实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全区各政府机关在利用政府公报、文件、报刊、电视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继续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还组织全区政府机关,按照“标识醒目、栏目规范、说明易懂、链接合理、查询便捷、申请方便、更新及时”的要求,统一开展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的更新改版工作,并对改版工作进行了专题检查。检查发现多数单位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工作落实,严格按要求对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更新和改版。其中区财政局、档案局、科委、朱泾镇、漕泾镇等单位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要求统一设立的栏目齐全,更新和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区农委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一年里经历了三次改动,力求专栏的设置符合要求,尽善尽美,方便公众上网查询。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新改版以后,栏目设置更加生动、规范,使政府信息专栏的点击率由原先每个月十几次或者几十次上升至每个月的一百多次。
  2、切实发挥集中查阅点的功能。利用区档案馆的资源和功能,及时向社会公开新增信息及更新的目录。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提高了便民、利民的程度。同时,根据《规定》的基本要求和所掌握公共信息的特点,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突出责任到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金山卫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点,专门配备了专人、专用咨询电话和传真机,设立专用电子邮箱,按规定程序接受咨询、及时受理、答复申请人。朱泾镇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投入了10余万元资金对原有设施设备进行硬件改造,镇政府内各科室都配置了一台或多台电脑,并随着OA系统的运用,真正实现了政务信息数据共享。
  3、注重发挥辅助公开方式的作用。漕泾镇人民政府在采用网站发布及查询点公开方式的同时,还充分利用《新漕泾》报、宣传画廊等渠道进行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家庭、深入社会,覆盖了不同层次、不同接收信息方式的公民、法人。区农委在各服务窗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开项目,便于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四) 抓公开内容,公开信息丰富充实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重点抓好了13个重点部门和10镇、街道的信息公开。全区各政府机关突出重点,积极公开涉及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1、把城市规划、土地征用、动拆迁、教育卫生、劳动就业、困难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具体标准和办事流程等,作为了2005年信息公开的重点。 同时,针对“三区一线”等区域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热情,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2、结合信访,有针对性地公开市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优先公开群众最为关心,又急需了解的事项。做到信访集中反映什么情况,就针对性地公开什么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了降低市民信访的重要手段。
  3、对已经公开的信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了系统整合,不断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文件的修改、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本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五)抓免于公开信息报备,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
  对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报备,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免于公开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被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也是保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外泄,维护国家、单位和当事人利益的重要程序。为此,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会议,对报备、梳理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区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对全区各政府机关就如何梳理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内部事项(工作秘密)的工作作了说明;对如何报备以及报备的时间要求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政府机关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内部事项(工作秘密)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并及时报区保密局报备审核。多数单位的梳理工作能按照要求,工作认真,梳理规范,报备按时。
  (六)狠抓工作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区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各单位绩效考核的范围。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纪监委、区信息委、区档案局和区国家保密局等有关单位制定了《金山区200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分数、方法和责任部门。5家考核责任部门在开展好例行检查的同时,开展专题抽查,做到常规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结论的真实可信。同时,继续发挥区监委和法制办的监督、检查职能,做到信息公开到哪里,监督检查跟到哪里,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开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增强政府机关公开信息的自觉性。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7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71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 类的信息1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定、综合管理规定、土地征用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房屋拆迁管理意见及补偿标准、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产业导向、资产管理等内容;规划计划类的信息7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主要包括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区域规划、小城镇发展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工作要点等内容;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0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4%,主要包括办事规程、人事任免、日常工作文书、工作简报、工作简讯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67条,主要涉及到(1)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2)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91条,主要涉及到(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情况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区人民政府公报、《金山报》、“上海金山”门户网站及政府机关门户网站,区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区档案馆设立了公共查阅室,在区内各新华书店、图书馆、书报亭设立了政府公报索取点,在社区画廊等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告栏,用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为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在便民服务上,专门开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能够在网上进行目录编制、信息检索和查阅,在社区、街道及其它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社区报、宣传材料和便民手册等。
  全区各镇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镇图书馆或镇文化广播影视中心、社区报等公开政府信息。部分委办局还在办公楼大厅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查阅点,方便群众咨询查阅。全区13家信息公开重点单位和11个镇(街道、工业区)都通过自己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其它18家一般单位也都纷纷改版政府网站(页),并充分运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从整体上看,各单位政府网站设计各有特色,版面布局较为合理。网上都有《指南》和《目录》,并都能提供申请表下载功能,部分网站还提供了网上申请功能;并且公开的内容较为全面,信息更新较为及时。多数网站按照目录的分类充实了相关内容,较好地做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编制的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都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全区各单位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 2710条。专栏页面访问量达到了62.8万人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通过我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5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11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6%是政策法规类信息,31%是规划计划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干部公开招聘选拔、土地使用权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5件,占总数的89.3%,主要涉及城镇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动拆迁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8件申请中,有2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7.1%。其中: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上一级机关所掌握的,非受理机关所产生的信息。
  没有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 为由否决公开的申请。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
  没有以“其它原因” 为由否决公开的申请。

四  咨询情况

  本区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同时,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还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类信息 15589条,200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99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968次,咨询电话接听5588次,当面咨询接待2094次,网上咨询1027次。本区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2.8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其他。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全区政府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主要以兼职人员为主、专职人员为辅,全区人员经费支出为24.2万元。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区各政府机关共安排专项经费53万元,实际支出47.2万元。
  3、全区各政府机关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全区各政府机关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进行收费。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重视,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没有普及,对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二是一些单位网页不够规范,只有依申请公开的栏目,而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三是少数单位网上公开的《指南》和《目录》还欠规范、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在下步的工作中,一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原有工作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推动和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范围,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使用传统方式公开信息的同时,探索通过社区报、电子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三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重大事项和公共决策的事前公开和征询意见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扩大信息量,提高社会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热情,让社会和老百姓及时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

八  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
  (1)本年报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2)有关统计指标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数:指按照《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
  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指在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指政府机关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已有的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予以编制目录公开的信息数。
  本年度申请总数: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总次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包括同意公开答复数和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以及否决公开答复数。
  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的信息未予提供的答复数量,包括“信息不存在”答复数、“非本部门掌握”答复数、“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和各种类型的“免予公开”答复数。
  收取费用总数:指政府机关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有关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总数。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71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710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71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97

本年度申请总数

2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1

4.网上申请数

15

5.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1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558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02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09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28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27727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6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6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5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47.2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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