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04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http://jsq.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57921207,电子邮箱:jsinfo@jstol.net。
专有名词解释
本文所称的《规定》: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简称,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简称,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简称。主动公开信息:指按照《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全文电子化:指在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指政府机关按照《规定》,对已有的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予以编制目录公开的信息,公开申请: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各种形式而提交的申请。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全区各政府机关专门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8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区级、55个镇(委、办、局)级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阅览室、公共查阅点、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方便公众查阅。截至2004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颁布以后,金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安排布置全区工作。全区各政府机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置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细致疏理政府信息,认真编写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进行《规定》定义、操作方法、工作规范、统计要求和软件使用等培训,又通过安排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在我区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区长施黄飞为组长,张权权、陈大进为副组长和1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组织进行了3次工作推进会、4次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区各政府机关的
“一把手”亲自负责此项工作,不但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还在整个工作经费没有列入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利用预算外经费,拨专款购置所需的设备。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精心挑选懂政策、讲原则、精业务、高素质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继成立了由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初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工作机制。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200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6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98%,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96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
类的信息5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9%,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定、综合管理规定、土地征用规定、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房屋拆迁管理意见及补偿标准、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产业导向、资产管理等内容;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主要包括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区域规划、小城镇发展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工作要点、粮食生产计划等内容;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20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8%,主要包括办事规程、人事、日常工作文书、工作简报、工作简讯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627条,主要涉及到(1)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2)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69条,主要涉及到(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区人民政府公报、《金山报》、“上海金山”门户网站及政府机关门户网站,区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区档案馆设立了公共查阅室,在区内各新华书店、图书馆、书报亭设立了政府公报索取点,在社区画廊等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告栏,用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为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在便民服务上,专门开发了《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目录编制和检索软件,在社区、街道及其它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宣传材料和便民手册等。
全区各镇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镇图书馆或镇文化广播影视中心公开政府信息。部分委办局还在办公楼大厅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查阅点,方便群众咨询查阅。全区13家信息公开重点单位和15个镇(街道)都通过自己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其它20多家一般单位也都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纷纷新建政府网站(页),并充分运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从整体上看,各单位政府网站设计各有特色,版面布局较为合理。网上都有《指南》和《目录》,并都能提供申请表下载功能,部分网站还提供了网上申请功能;并且公开的内容较为全面,信息更新较为及时。多数网站按照目录的分类充实了相关内容,较好地做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编制的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都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到年底,全区各单位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6595条。“上海金山”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页多次全新改版,先后公开信息2000多条,同时开设网上申请功能。政府网站已成为了我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0件,其中通过我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6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5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6%是政策法规类信息,31%是规划计划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干部公开招聘选拔、先进评选、土地使用权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2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13件,占总数的94.2%,主要涉及城镇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干部选拔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20件申请中,有7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5.8%。其中: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8.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五十年代有房,人员已在外地安置过,是否算有宅基地”、“朱泾镇东林寺开发的规划”,为非受理机关所掌握的信息。
以“信息不存在”
为由否决公开的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2.9%;主要是因为政府机关没有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
没有以“申请内容不明确”
为由否决公开的申请。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4.3%;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
以“其它原因”
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4.3%;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1977年度被评为上海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材料”,政府机关无法确认该信息是否存在。
为配合集中受理,本区还在区政务网上开通了《公众申请专用处理平台》,使集中受理点受理的申请通过办公自动化网能即时传送给受理机关,受理机关的答复信息也能及时传送给集中受理点。全区政府机关严格按程序受理公开申请,受理过程中做到热情、主动、礼貌、规范,没有出现无故不受理、乱收费的现象;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给予回复,及时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四 咨询情况
本区200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90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28次,咨询电话接听2864次,当面咨询接待2929次,网上咨询590次。本区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9183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其他。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全区政府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主要以兼职人员为主、专职人员为辅,全区人员经费支出为23万元。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区各政府机关共安排专项经费210万元,实际支出199万元。
3、全区各政府机关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全区各政府机关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进行收费。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重视,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没有普及,对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二是一些单位网页不够规范,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而没有公开的信息。三是少数单位网上公开的《指南》和《目录》还欠规范、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在下步的工作中,一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原有工作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手册,完善组织推动和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档案工作范畴,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使用传统方式公开信息的同时,探索通过市民信箱、社区信息苑、电子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三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将信息公开贯穿于文件生成的全过程,做好重大事项和公共决策的事前公开和征询意见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扩大信息量,提高社会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热情,让社会和老百姓及时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
八 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
(1)我区由于联合建政、撤县建区以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原金山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有效。所以公开的信息均为1997年金山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后的政府信息。
(2)本年报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31日。
(3)有关统计指标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数:指按照《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
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指在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指政府机关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已有的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予以编制目录公开的信息数。
本年度申请总数: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总次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包括同意公开答复数和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以及否决公开答复数。
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的信息未予提供的答复数量,包括“信息不存在”答复数、“非本部门掌握”答复数、“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和各种类型的“免予公开”答复数。
收取费用总数:指政府机关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有关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总数。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963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884 |
|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96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303 |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12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3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66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2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13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7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3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2 |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1 |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
10).其它原因 |
条 |
1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643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90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929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864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91834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递送费 |
元 |
0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88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5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3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210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199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