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办[1999]17号),设置上海市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和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 一、机构组织 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垂直管理领导,党组织关系隶属区委,系正处级国家行政机构。内设5科1室:综合办公室、质量监督管理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执法科。下设二个所: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金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此外,还有区质量技术协会、区质量技术协会培训中心。共有干部职工68人,其中局机关34名、检测所20名、特种所14名。 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锅容管特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我局。 二、主要职能 概括地讲是:依据《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打假与扶优并举、监管与自律并施的工作方针,履行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监察、公共服务四大职能。具体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质量技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区质量技监事业发展规划。 2、管理和指导区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区质量振兴纲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指导企业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扶持、推荐工作;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区域品牌建设;组织实施本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先进集体和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 3、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产品(药品、非计量器具的医疗器械除外)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对突出质量问题开展整治和跟踪检查;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上海市产品准产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区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管;向上级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4、管理区标准化工作。监督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办理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业标准化规划、计划,协调制定(修订)、发布、实施农业地方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5、监督、管理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区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全区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使用、销售及计量检定人员;监督和规范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计量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 6、监督、管理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在管辖范围内负责组织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发证。开展经常性的食品生产监管检查,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在管辖范围内,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实施安全监察;审核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使用登记证、安装开工手续;审核办理锅炉、压力容器的报废、过户、注销手续;审核电梯使用单位自行维护保养资质。调查处理特种设备的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 8、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生产加工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受理产(商)品质量投诉、举报。 9、受理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申请、核发代码证卡及管理代码证卡的验证、换证、变更、补发、注销工作。 10、组织质量技术监督有关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网址:http://js.shzj.gov.cn 电话:33694700
内设机构及办事业务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计量科标准化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执法科
直属单位金山区质量计量检测所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挂靠单位金山区质量技术协会
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财务、组织人事、劳资、纪监、信访、文书档案、安全保卫、以及对外联络和其他行政内部事务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代码登记金山受理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意见、议案和政协委员会提案处理工作;负责办理局党组党务及群团有关工作。
计量科 负责全区范围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定全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管理工作,依法对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的工厂(场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商品量的监督检查。宣传贯彻国家、市有关计量监督的法律、法规。
标准化科 负责管理全区范围内的标准化丁作,积极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及受理产品标准备案;监督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配合搞好农业标准的规划和制订实施;负责全区无标生产的监督检查;宣传贯彻国家、市有关标准化监督的法律法规。
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范围内的产品质量工作。推广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协助市局推荐市名牌产品并初审上报;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有关准产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品实施政府监督抽查计划并及时通报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负责或配合对有关产品质量的重大事故和倾向性问题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配合区政府实施区质量振兴计划;宣传贯彻国家、市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
执法科 执法科主要承担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协调开展全区范围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负责区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据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开展工作。 1、查处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2、组织和协调开展全区范围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3、对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的工业产品进行无证查处。 4、受理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的举报。 5、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并处理消费者投诉。
特种设备监察科 1、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日常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定检率的落实; 2、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3、管理辖区内(3000万元以下)新建、改建、扩建项中有关特种设备项目,并参加竣工验收的审查; 4、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开工报告的核批; 5、负责进入辖区内的外省市特种设备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 6、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7、依法查处、打击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假冒伪劣产品。
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检测所是依法设置的区级法定技术检测机构。按照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考核(评审)、批准(资质认可、授权)的项目,依据相关的检定规程、技术标准实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含部分项目修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为政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管理技术基础、扩大市场竞争实力,为企业开展有关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与修理和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性能测试等技术服务。
金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本区域内国产在用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法定强制定期检验和验收检验;区辖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制造和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