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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来信,接待来访,接听来电,为信访人提供服务。 (二)接受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直到妥善处理。 (三)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四)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检查本区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五)经常调查、研究和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六)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七)定期排摸全区性和跨地区、跨部门的群体性矛盾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并负责督查各镇(街道)、委、办、局的排摸工作。 (八)对重大疑难矛盾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群体性矛盾进行会诊、协调,落实责任单位,并指导、帮助化解。 (九)对区领导协调处理过的重大矛盾和已经有协调处理意见的矛盾进行跟踪督办,直至矛盾化解或缓解。 (十)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作风、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等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信科
(二)接访科
(三)综合科
联系方式
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5792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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