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文化艺术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本区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市场的发展战略,编制有关发展规划。 (三)负责管理本区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公共图书馆事业、文博事业、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和社会文化社团等;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导本区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开展群众性业余文化工作。 (四)依法管理本区文化娱乐、演出、美术、影视、音像、印刷、图书报刊、文物等文化市场。 (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办理、行政听证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负责本区文化艺术的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研究和推进本区文化艺术、图书文博、电影发行放映等内部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人才培养和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科 (三)社会文化科 (四)市场科
联系方式
地址:金山区石化临潮三村73号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57972910、579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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