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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本市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并拟订本区水务工作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本区水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主管防汛、防台、排涝抗旱工作,协调防汛物资,负责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包括菜区水利、圩区)的基本建设和协调解决镇、村级水利矛盾,协调水利物资,确保为农服务。 (五)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及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乡镇间水事纠纷。(六)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计划、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对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和协调城镇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和配套工作。
(七)负责区水文测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八)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九)负责全区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农桥和危桥规划、设计实施以及危桥经费征收和安排使用。 (十)参与对水务资金使用的管理、指导水务行业的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调节意见。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科 (三)规划工程管理科 (四)经济督导科 (五)组织人事科 (六)水资源管理科 (七)防汛科
联系方式
地址: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65号
邮政编码:201500
电话:5732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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