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


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2004-4-26 15:10:08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林牧副渔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区农林牧副渔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本区农林牧副渔等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引导农林牧副渔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研究制定与农业相关的农副产品价格政策、农副产品保险政策、投融资政策、财税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业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组织指导农林牧副渔的生产管理,指导和培育产加销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名特优新产品,促进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全区农业生产水平。
(四)组织农林牧副渔各类项目的实施,参与协调和管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农业实用技术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利用工作。
(五)研究和制定农业产业化规划,组织协调农副产品加工体系、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本区农副业综合开发,促进农副业产加销一体化。
(六)组织协调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业机械化工作;参与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七)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林、畜牧兽医、渔业执法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和饲料等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
(八)组织指导本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和农业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改革;组织抓好企事业单位管理、指导和协调。
(九)组织实施农林牧副渔等生产品种的引种、育种和保种;建立农林牧副渔良种繁育体系,加强良种基地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
(十)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制定农业教育科研成果的应用、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组织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的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办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农林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
(三)畜牧水产办公室
(四)科教信息科
(五)党工委办公室
(六)组织人事科
(七)财务科
(八)经营管理科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松卫南路998号

邮政编码:201508

电话:67962210、67962216、67962212(传真)

部门网站  http://jsh.shac.gov.cn/jsnw/defaul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