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金山区关于加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索取号 TH4307000-2007-003
产生日期 2007-9-26 关键词 水利 河道管理 考核 若干意见 转发 通知
内容描述 金山区关于加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的若干意见(试行)

金府办〔2007〕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水务局制订的《金山区关于加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的若干意见(试行)》,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金山区关于加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以建设生态城区为目标,努力创造一个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居更佳的优美环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河道整治成果,营造“水清、流畅、面洁、岸绿”的良好水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美化、绿化、亮化社会主义新农村水环境为目标,按照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万河整治”要求,强化考核机制,加大保洁力度,为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上海市文明城区和打造上海国际化工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水环境支撑。

  二、目标任务
  市、区管河道和镇、村级河道的保洁覆盖率均达到100%,基本形成“水清、流畅、面洁、岸绿”的要求。
  区河道保洁社按照市、区政府“万人就业”相关政策和区水务局的具体要求,落实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开展市、区管河道整治和管理工作。
  各镇、金山工业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全日制用工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定河道、定标准、定人员、定报酬、定责任单位,开展镇、村级河道整治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山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水务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相关科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河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水利管理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开展全区河道管理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各镇、金山工业区应组建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的河道管理,并加强逐级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工作实绩”三大块,计20个项目。
  1、组织领导(6项)
  (1)建立领导小组,健全管理网络;(2)提出年度计划,落实管理责任;(3)制定奖惩制度,加大考核力度;(4)落实保洁经费,按时发放工资;(5)及时自查自纠,动态上报情况;(6)开展试点工作,探索长效机制。
  2、队伍建设(4项)
  (1)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2)坚持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3)认真建立台帐,齐全信息资料;(4)慎处市民投诉,妥应突发事件。
  3、工作实绩(10项)
  (1)清除各类杂物,保持河面清洁;(2)设置拦漂设施,实施集中打捞;(3)垃圾当日清理,统一运往堆场;(4)桥角水闸干净,禁止开闸放漂;(5)关注支流河道,延伸保洁距离;(6)加强检查工作,严管“三无”船只;(7)防汛通道整齐,景观绿地亮丽;(8)护坡种植绿草,河岸保持整洁;(9)加大巡视力度,及时制止排污;(10)设置保洁铭牌,营造宣传氛围。

  五、考核方法
  (一)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河道管理办)根据《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表》所列项目,按比例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河道,每半月对各镇、金山工业区和区河道保洁社的管理工作开展1次检查考核,并认真填写《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汇总表》。考核结果及时报领导小组,并于当月底通过金山水务网、《金山报》等媒体公布。年末,区河道管理办根据《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表》和《金山区河道管理年终综合考核表》所列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资料和按比例随机抽取8-10条河道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1次年终考核,并认真填写上述考核表。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对口检查相结合。各单位根据《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表》所列项目,组织力量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每月报区河道管理办。区河道管理办每季度组织各单位根据《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表》所列项目,按比例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河道,开展1次对口检查考核工作,并认真填写《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汇总表》。
  (三)坚持专业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区河道管理办平时考核、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相关单位对口检查等专业性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区河道管理办每年在适当时候组织一次范围较广的群众性满意度测评活动。
  上述各类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并经区内媒体予以公布。
  年底,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考核、对口考核、群众测评和年终考核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被考核单位所得总分=平时考核平均分(占40%)+对口考核平均分(占20%)+群众测评平均分(占10%)+年终考核平均分(占30%)。
  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分,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群众意见突出、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表
   2、金山区河道管理考核评分汇总表
   3、金山区河道管理年终综合考核表
   4、金山区河道管理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