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TA0310000-2007-001
产生日期 2007-1-27 关键词 民政 双拥工作 2007年 春节期间 通知
内容描述 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金府〔200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驻金部队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6〕53号)精神,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不断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结合金山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部门和驻金部队等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大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扬光大军政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要大力宣传广大军民相互支持、团结奋斗的先进事迹和各条战线在双拥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地方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爱国拥军观念,提高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驻金部队要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这两个历史性课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不断激发官兵“热爱金山、融入金山、保卫金山、奉献金山”的热情,增强新时期军政军民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贴近实际办实事,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春节期间,要按照沪府发〔2006〕5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注意办好以下几件实事。
  (一)主动安排走访慰问
  军地双方要主动安排走访慰问,主动了解情况,沟通感情,增进友谊。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适时组织慰问团(组),对驻地部队、双拥共建单位以及军烈属进行走访慰问。驻金部队要及时走访驻地政府和双拥共建单位。
  (二)协助驻军部队解难
  区以及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部队建设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根据本部门的职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驻军解决战备训练、后勤保障、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三)帮助优抚对象解困
  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通过召开军烈属座谈会、退伍军人座谈会、结对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情况,依据政策妥善解决优抚对象的困难。
  (四)慰问金山籍军人
  要广泛开展“故乡指导员”、“家乡人民慰问子弟兵”活动。节前,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采取给金山籍现役军人写慰问信、寄宣传资料、寄慰问品等形式,表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展示金山快速发展的新貌,让他们了解金山、宣传金山,为金山人民争光。
  (五)发动群众参与双拥
  要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积极引导、支持“两新组织”开展双拥活动。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社区居民、新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开展“社区群众进军营,纯朴乡情进连队,鱼水之情进班排”活动,让金山驻军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六)扎实开展共建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军民共学共建、共树新风等活动,有效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军地双方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军政军民联谊联欢,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要积极主动地为子弟兵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七)积极支持金山建设
  驻金部队要继续支持金山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结对帮困、结对助学、结对助老、消防知识进企业进社区等社会公益活动,满腔热情地为驻地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三、落实双拥政策法规,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要全面检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落实情况。地方要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旅游观瞻场所对军人优先优惠、官兵涉法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驻金部队要加强对外出军人、军车的检查和监督,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官兵遵守群众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树立人民子弟兵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为驻地的建设和发展再立新功。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