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金山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索取号 TA0201000-2007-001
产生日期 2007-1-16 关键词 党派团体 妇女儿童 “十一五”规划 通知
内容描述 关于印发《金山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金山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金府〔200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金山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金山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第1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金山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很好的贯彻,有效地促进了妇女发展,提高了妇女素质,优化了妇女发展环境,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2005年我区妇女儿童规划监测情况显示:妇女儿童96项量化常规指标中除12项公共指标外,涉及妇女规划有33项,其中达标30项,达标率为90.9%。
  (一)主要成绩
  ——进一步促进了妇女平等就业。推进万人就业项目,建立了万人就业项目运行机制,依托三级就业服务网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工作。每年安置女性失业人员就业人次占总数的50%左右,始终将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数有效的控制在50%内。
  ——妇女参政的比例和层次有很大提高。街道(镇)均实现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的目标,拥有2名以上女干部的班子比重为63.64%;区委、区政府机关各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重逐年提高,达到59.26%,较“九五”上升了18个百分点;处级女干部比例接近16%,其中正处级女干部比例有明显提高,为12.93%;局级女干部人数也有一定突破,有2名女干部进入了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妇女参政权得到很好的关注和落实。
  ——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十五”期间,通过WTO知识与依法行政、普通话、英语300句、职称计算机、职称英语、信息技术等培训以及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百万家庭网上行”活动,提高了我区妇女的综合素质,使妇女们尽快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注重中、高级女性专业人才的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年提高,占总数的54.75%。
  ——妇女的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育龄妇女人均妇幼卫生经费大幅增加,由“九五”的8.10元/人增加到33.07元/人,充分保障了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实现了妇女保健网络全覆盖。每年对我区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妇科病检查率超过了90%。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力度,提高孕早期检查率,切实有效控制了我区孕产妇死亡率,有效提高了妇女身体健康质量。
  ——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建立了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分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站(点),创造性地成立了金山区反家暴救助中心,使我区妇女权益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存在不足
  一是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范围相对狭窄,就业层次相对较低,高技术就业岗位和高收入的比例需要不断提高和改进。二是妇女参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提高有关妇女发展的议案在两会议案中的比例。三是困难妇女还占很大比重,困难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需继续关注。四是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权益保障未完全得到落实。五是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六是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网络有待健全。

  二、“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发展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我区妇女实际需要出发,统筹妇女发展的各种社会资源,促进我区妇女发展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财富金山、智慧金山、绿色金山、和谐金山”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妇女享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平等机会,推进妇女与我区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保障就业——充分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主要目标:
  ——优化妇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确保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在数量上,保证全社会从业人员中妇女比重呈平稳发展的态势;在结构上,逐步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的比例,积极倡导灵活就业,探索妇女从事非正规部门就业的规律,建立防范妇女就业边缘化的预警机制;在城镇化过程中,保障农村妇女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权利,为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有关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城乡政策的一体化。
  ——提高开发新就业岗位的能力,稳步提升政府认定的非正规就业组织中的妇女比例,增加妇女就业。提高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能力,合理扩大受政府资助的就业培训人员中的妇女比例,促进妇女就业岗位和就业模式的多元化。
  ——完善妇女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鼓励妇女自主创业。逐年提高企业法人代表中妇女比例和在认定的非正规就业组织负责人中的妇女比例。
  策略措施:
  1、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2、组织妇女参加政府补贴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保持和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开发女性人才资源,逐步提高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和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5%。
  3、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宣传妇女自主创业的典型,研究妇女成功创业的规律,形成推动妇女创业的有效模式。
  4、由政府专项投入,建立妇女就业、创业和培训指导基地,向妇女就业群体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二)促进参与——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目标:
  ——各级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结构,要在上一届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提高妇女在各级决策层中的比例,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要各有1名女干部;处级女干部比例和处级正职女干部人数明显提高。增强各级决策层管理者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社会性别意识以及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实现区人大和区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领衔提出和被采纳的议案、提案、书面意见的数量逐年增加。
  ——增强广大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鼓励各界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发挥妇女在各民主党派、社团组织、群众团体、社区管理等各方面的独特优势。
  策略措施:
  1、将性别平等发展的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统筹考虑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女性干部配备的比例,实现处级女干部比例和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
  2、加大女干部选配力度,强化培养,及时启用,抓紧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处级女性正职领导比例有所提高,同时充实金山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形成专业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女干部队伍。
  3、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相关课程纳入党校主体班的教学计划。
  4、加强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调研和决策能力的培训,使女代表和女委员领衔的议案、提案的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
  5、保证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匹配。
  6、强化妇女政治和社会参与的机制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和手段,各相关部门在组织有关社会和经济改革政策出台前的听证座谈等活动,保证妇女代表的参与,认真听取各界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7、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作用,定期表彰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三)提升素质——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竞争力
  主要目标:
  ——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依法维护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提高女性接受教育的年限和文化素质。
  ——提升妇女的科学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妇女科学素养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提高妇女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妇女心理疾病的发生率。
  策略措施: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设立专项教育基金,资助贫困家庭出身的女学生接受教育,特别要对选择理工学科专业的贫困女大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
  2、在条件成熟的社区或学校试点创立适应妇女特点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场所,提高妇女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
  3、强化农村妇女提高文化教育素养的意识,创造农村妇女接受较高层次文化教育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总体的受教育水平。
  4、在政府出资的教育和培训项目中,要定期向社会发布受益人群性别结构的监测报告。
  5、关注妇女的心理健康,建立便捷可及的妇女心理健康咨询,普及心理疾患的防范知识,诊治心理疾患。
  (四)优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切实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逐步缩小男女两性收入的差距。
  ——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
  ——提高妇女生存质量,力争孕产妇死亡率保持在近年来的较低水平上,增加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延长妇女的预期健康寿命。
  ——创造健康适宜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妇女的闲暇生活选择。
  策略措施:
  1、监察女职工的工资、收入情况,强化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执行、监督力度,适时调整相关预警指标。
  2、将性别意识纳入分配体系,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和分配领域内的公平权利,定期监测妇女在各类社会保障计划中的受益状况,防止女性贫困人群增长的趋势。按应保尽保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同金山社会保险覆盖的比例同步增长,在城市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村妇女的权益。
  3、加大对危及妇女生命健康的疾病,特别是对妇女多发病和常见病的防治和发病原因研究的经费投入,对严重影响妇女健康的重大疾病的社会因素进行控制和干预,保证企业女职工两年一次的妇科病普查。
  4、在妇女群体中广泛开展宣传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知识,有效地减缓艾滋病的传播速度,采取措施力争阻断性病、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定期组织对性病、艾滋病患者,毒品吸食妇女的人文关爱活动,尤其要给予生育期的妇女性病、艾滋病患者和毒品吸食妇女特殊的关爱,保障母婴安全。
  5、在现有妇女健康措施落实的基础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建立更年期和老年妇女的健康信息,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
  6、通过相关媒体创建妇女专题栏目,有效结合妇女的闲暇享受和知识接受的特点,倡导妇女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良好的生活情趣,丰富妇女的精神生活内容。
  7、发挥妇女的性别优势,积极发动、引导妇女参加扶老助困等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将妇女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贡献和妇女社会活动的参与结合起来,充实妇女生活内容,增强社会和妇女自身对妇女价值的认同,提升妇女及全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
  8、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等家庭责任。
  (五)确保安全——进一步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益
  主要目标:
  ——建立促进妇女权益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拓展与妇女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中妇女参与的有效途径。
  ——落实维护妇女各项权益的法律和法规,强化执法监督,有效维护妇女的人身权益。伤害、侮辱妇女案件的破案率,拐卖妇女案件破案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110报警系统里涉及家庭暴力的受理和出警率达到100%,严厉制止侵害妇女的违法行为。
  ——增强妇女了解维护人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调研工作,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的社区预警机制。
  2、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法律条例的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之中,特别要提高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行政司法人员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之一。
  3、加强对妇女维权网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依法行政和开展法律援助能力。
  4、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媒体中妇女形象的监测评估,制止各种媒体损害妇女形象的现象发生。
  5、努力制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和性骚扰,充分发挥“110司法联动体系”、“家庭暴力受理点”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的作用以及我区反家暴救助中心的功能,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措施。

  四、实事项目
  1、建立特困妇女帮困机制。
  2、建立金山区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3、建立金山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金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落实。
  ——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要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配备1名以上专职干部,并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专家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本规划实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按本区妇女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由本级政府拨款,实行专款专用;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按每年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由本级政府拨款,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
  2、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妇女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奖”等奖项,每五年表彰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倡导各级政府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3、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规划的状况进行监督。
  4、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
  5、每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妇女发展相关课题的调研,关注妇女发展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订相应对策。
  (二)监测评估
  1、各委员单位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监测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常规统计制度。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小组和由金山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检测专业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监督方案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小组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评估、检查委员单位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规划实施情况,审评中、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委员会提交中、终期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小组负责制定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区级统计监测工作;提出监测重点指标,收集统计监测数据,指导委员单位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对本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3、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也要每年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总结。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委员单位和街镇、工业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年向市递交区级年度监测评估报告;2008年和2011年组织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分别向市递交区级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本规划由金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山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致力于推进儿童发展始终与金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同步,致力于逐步缩小与上海发达地区儿童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使金山儿童优生、保护、发展的社会环境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金山儿童发展的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2005年我区妇女儿童规划监测情况显示:妇女儿童96项量化常规指标中除12项公共指标外,涉及儿童规划有51项,其中达标47项,达标率为92.16%。
  (一)主要成绩
  ——儿童的成长环境日趋优化。儿童权益维护有了切实保障。建立了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青少年保护工作网络和社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区进一步提高了对儿童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镇的功能水平、生活质量的明显提高,政府对教育、卫生经费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为儿童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金山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积极协调了区教育局、卫生局在全区广泛开展小学生龋齿普治,并作为政府实事项目着力推动,有效地提高了我区小学生龋齿充填率,切实保障了我区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儿童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对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和调整,使教师的素质和学历日渐提升。连续几年来,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全部符合目标值的要求。作为重点、难点指标的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合格率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合格率突破力度较大,逐渐向目标值靠近。我区儿童就学形势良好,幼儿入园率、小学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基本达到100%。
  (二)存在不足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艰巨。取消强制婚检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上升埋下了隐患。尽管金山区已经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实施免费婚检,但婚检率一直未能迅速回升,未来一段时期出生缺陷率仍不容乐观。
  2、近视率居高不下,离“十五”计划的目标值有相当差距。
  3、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教育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施陈旧、功能不全等现象,反映了儿童发展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
  4、儿童权益保护的机构仍相对比较薄弱,尊重儿童和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儿童为发展主体,将满足儿童需求、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动力;努力将“儿童优先”原则转化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觉实践的行动。
  总体目标:以推进与打造“财富金山、智慧金山、绿色金山、和谐金山”建设相一致的儿童发展为总目标,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高标准、高质量地满足金山儿童的发展需要。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和15/10万以下。
  ——进一步健全儿童保健机构和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卫生保健中重点和难点指标的科研攻关。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的监测和辅导。
  ——促进社会各方面以及儿童自身对于健康知识的了解与应用。
  支持性指标:
  1、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使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听力障碍的筛查率达到90%以上。
  2、保持98%以上的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
  3、将四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0%以上。
  4、建立和健全妇幼保健网络,提高妇幼保健投入在卫生保健事业经费中所占的比例。使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保健服务网络。
  5、加强儿童营养监控,控制中小学生单纯性肥胖率的增长,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6、15岁儿童牙周健康人数百分比达60%以上,小学生龋齿充填构成比达35%以上。
  7、加强儿童心理卫生监控,定期在医院、学校和社区开展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8、加强儿童用眼卫生的教育和宣传,将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新发病率控制在每年6.5%以内。
  9、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在校体育锻炼时间。
  策略措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和《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保护儿童健康的配套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建立综合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2、全面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重点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与早期干预。加强对婚前、围产期的监测与干预,全面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诸环节的质量控制。
  3、增加对预防保健工作的投入,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全面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效益,进一步加强社区在妇幼保健中的作用。
  4、加强儿童营养摄入的监控,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对学校的食品暂存设施和加热设施加强卫生管理,注重落实主管校长负责制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在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增加学校和幼儿园营养午餐的选择品种,并公开每日菜谱和营养搭配比例。
  5、进一步加强儿童心理保健工作,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根据健康的生理—心理—社会模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评估体系,定期测查,加强研究;区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加强对咨询人员的专业培训,咨询人员须持证上岗;通过专业的咨询和指导,提供全方位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儿童心理危机救助体系,对高危儿童进行科学的指导和救助。
  6、整合社会资源,有效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点做好儿童眼、口腔和听力保健等工作。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并要求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社区卫生宣传教育,完善社区内适宜儿童活动的体育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逐年提高儿童体质。
  7、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对儿童开展生命教育,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在青少年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毒教育。
  8、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积极开展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努力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二)进一步优化儿童教育发展条件,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主要目标:
  ——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对残疾儿童教育实行零拒绝。
  ——关注教育中的弱势群体,保证低收入家庭儿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
  支持性指标:
  1、98%以上学前儿童享有完善的早期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
  2、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专、职校、技校等),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
  3、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提高至98%,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本科85%、大专85%和大专85%;逐步提高中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
  4、发展社区家庭教育,继续办好家长学校,科学指导家庭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全区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
  5、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对行动不便的儿童实行送教上门。建设特殊教育示范校,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6、确保低收入家庭儿童拥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策略措施:
  1、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教育部《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并完善0-3岁儿童养育管理体制。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整体研究婴幼儿发展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提高托幼保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避免学前教育的学科化倾向。
  3、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工程。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校园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和机制,优化实施素质教育的环境和条件。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进一步开展知识更新进修和岗位培训。加强教师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研究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展国内外交流的能力。
  5、强化教育信息化工程。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信息网络,开发科学的教育软件,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6、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儿童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对儿童思想道德状况的调查和研究,探寻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对儿童进行民族精神教育与生命教育。
  7、开展儿童教育的获益性研究,关注儿童在文化、科学、艺术等领域的实质性发展,并开展科学的评估。
  8、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建立健全有关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有关家庭教育的规定;深化社会变革期家庭教育特点的研究,筛选出影响儿童健康发展的家庭高危因素,并就应对策略提供科学的指导;以社区为载体,继续完善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网络;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办家庭教育节目,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优势,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社区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9、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的支持与保障体系,调整特殊学校教育布局。加强特殊儿童的早期筛选和诊断、矫治和康复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普及盲、聋、智力残疾等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儿童的健康发展;加大政府及社会资源投入,逐步减免残疾儿童的入学(园)费用,提高入学(园)率;进一步探讨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的教育,切实提高其入学率和教育质量。推动残疾儿童的融合教育,提高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生活。
  10、保障外来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扩大公办学校接受外来儿童就读的比例。
  (三)进一步依法落实儿童各项权益,尊重和维护儿童的主体意识
  主要目标:
  ——发挥儿童主体性,保障儿童参与权,培育公民意识。
  ——进一步推动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落实司法过程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针对儿童的犯罪。
  支持性指标:
  1、政府牵头,鼓励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积极组织和开展有关儿童社会参与和实践活动。
  2、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和文化生活的权益,保证儿童每天的自主支配的闲暇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
  3、区、镇、街道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为18岁以下儿童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
  4、加强儿童权益保障的规章制度建设,维护儿童网络安全权益。
  5、加强儿童法律教育和罪错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6、将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保持在自然状态。
  策略措施:
  1、在全社会树立儿童参与的观念,提升儿童的主体意识,积极维护儿童的决策参与权。支持儿童参与少代会、学代会、团代会、妇联和其他机构有关政策、决策进程的权利,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2、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少先队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帮助儿童锻炼和表达自己,广泛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率。
  3、重视儿童组织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儿童组织在社会事务和有关政府决策中的参与作用。调动区红领巾理事会、学生会、团委等儿童自治组织维护儿童权利的积极性;探索在社区开展少先队活动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有关培训、职称以及奖惩机制。
  4、尊重和维护儿童自主权,保障儿童的娱乐权。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减轻儿童学习负担,保证儿童的休闲时间。
  5、监督和维护司法过程中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公检法机构工作人员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办案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给予特殊的、有别于成年人的待遇;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
  6、完善儿童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居民了解如何使用相关资源,不断提高知晓率。
  7、加强网络权益保护,按照相应法律规章,有效预防、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建立网络内容审查制度;实施网络内容分级保护;明确网络接入商、网络内容供应商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8、发挥新闻媒体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加大媒体对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发挥其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同时在进行新闻宣传时做到尊重和保护儿童隐私权。
  9、依法维权。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研究和探讨执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的难点和重点;对虐待儿童和家庭暴力现象进行遏制和社区干预。
  10、将性别观点纳入儿童发展的决策主流,促进男女儿童平等发展的机会。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利用技术手段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加强对技术鉴定人员的管理;在农村和远郊广泛开展关爱女童的宣传教育活动,破除传统观念的束缚。
  (四)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氛围
  主要目标:
  ——重视儿童安全,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全方位创设有利儿童健康发展的生活环境。
  ——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共同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健全与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综合社会资源帮助各类困境中的儿童,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支持性指标:
  1、关注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安全,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本区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为100%,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为100%。重视社区健身器材的维护与定期检测。
  2、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学校等各类儿童教育和活动中心进出口处交通标识设置率为100%以上。
  3、网吧不向18岁以下儿童开放,校园网络普及率达100%。
  4、继续建立和健全社区儿童活动、学习场所,社区少年儿童图书室或儿童活动场所的配备率达80%以上。
  5、向儿童免费开放部分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和区级教育基地,其他场馆0-18岁儿童凭相关证件可享受优惠票价。
  6、关注处于困境中的儿童,鼓励利用和开发社会资源,增加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比例,加快社区康复设施的建设。
  策略措施:
  1、全面树立儿童安全意识,实施儿童产品质量监控,监督各类儿童产品企业履行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明确政府机构相应的管理职能,对生产企业的资质严格把关;禁止质量和安全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实行召回制度;对儿童健身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维护进行定期抽查和监督;监督各类学校和儿童培训机构、活动中心按绿色环保标准装修。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护,不仅是对儿童生存权的维护,也是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结合生命教育,积极开展儿童交通知识教育和宣传;严格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儿童场所周围乱设摊、乱停车,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标识;加强对学生专线或校车的监督与管理。
  3、建立和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卫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应急反应系统。落实校长负责制;增加对有关安全保卫设施的投入,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伤害预警和报送系统;杜绝各种危害儿童生命安全、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校园伤害事件,学校和社区联建共同打击校园暴力,维护儿童成长安全;各商业机构拒绝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
  4、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或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加强多部门合作,共同预防儿童的意外伤害。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强调儿童监护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注重家长日常生活中安全意识的提高和预防意外伤害方法的指导,提高公众对儿童意外伤害危险性的认识。
  5、继续开展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社区儿童图书室的建设工作,提高场所使用率,同时注意开发学校、社区学校和各类儿童活动中心等教育资源,为儿童创设适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活动环境。继续办好各级少年宫和青少年科技馆。
  6、向儿童免费开放部分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和区级教育基地,儿童凭相关证件可以在其他收费场馆享受儿童票价。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研究所、大学、中小学等应定期向儿童开放。加强有关科普文体场馆的宣传,为儿童使用相关设施提供便利。为以上设施建立信息档案,收录地址、交通、收费、开放时间、特色服务等资料,便于儿童查询;在校园网络或相关儿童网站提供有关上述信息检索服务。加强相关场所交通路线和设施的配套建设,方便儿童前往。
  7、为丰富儿童文化产品创设平台。鼓励创作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优秀儿童图书、影视、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对优秀儿童文学、歌曲、影视作品给予表彰奖励;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制品和网络产品。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
  8、利用媒体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宣传活动,做好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学生的评比督导和宣传示范工作,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和教育环境。
  9、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为困境中的儿童和处境不利儿童提供更多的可利用资源。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收容安置工作;改善孤儿和弃婴的供养、教育、康复医疗状况;继续开展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的社会救助、助医助学活动;加强与专业机构和社区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思想道德、知识学习、体育活动和心理健康等免费课程和咨询,培养儿童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关注单亲家庭儿童及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其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并帮助其掌握适宜的教育技能。

  四、实事项目
  1、建立一所国际幼儿园。
  2、建立金山区早教指导中心。
  3、在各街镇、工业区建立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金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相关指标的具体落实。
  ——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要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配备1名以上专职干部,并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联络员、监测统计人员、专家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本规划实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按本区妇女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由本级政府拨款,实行专款专用;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按每年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由本级政府拨款,实行专款专用。
  ——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
  2、加大科研工作的力度,对儿童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激励机制。每五年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各级政府为儿童发展办实事。
  4、发挥社会各界对委员单位、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本规划的评议监督作用,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规划的状况进行监督。
  5、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
  (二)监测评估
  1、各委员单位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将监测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常规统计制度。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小组和由金山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监督方案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小组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评估检查委员单位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规划实施情况,审评中、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委员会提交中、终期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小组负责制定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区级统计监测工作;提出监测重点指标,收集统计监测数据,指导委员单位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做好对本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向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
  3、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也要每年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总结。
  4、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委员单位和街镇、工业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年向市递交区级年度监测统计报告;2008年和2011年组织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分别向市递交区级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本规划由金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