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05年1月25日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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