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证书和以前行业颁发的证书现在是否还能换证和使用?
2006年7月10日
从2002年9月1日已停止受理职业资格换证事宜。1997年6月30日前,由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局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可以对应作为申报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凭证。该类证书中,原3级可申报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原4、5、6级可申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原7、8级可申报二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