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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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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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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办发〔200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章)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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