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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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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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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2008〕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驻金部队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7〕4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支持军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不断提高我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结合金山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各部门和驻金部队等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指示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军政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宣传广大军民相互支持、团结奋斗的先进事迹和各条战线在双拥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地方各单位要深入进行全民国防教育,牢固树立爱国拥军观念,提高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驻金部队要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这两个历史性课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不断激发官兵“热爱金山、融入金山、保卫金山、奉献金山”的热情,增强新时期军政军民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贴近实际办实事,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春节期间,要按照沪府发〔2007〕4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注意办好以下几件实事。 (一)主动安排走访慰问 军地双方要主动安排走访慰问,主动了解情况,沟通感情,增进友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适时组织慰问团(组),对驻地部队、双拥共建单位以及军烈属进行走访慰问。驻金部队要及时走访驻地政府和双拥共建单位。 (二)协助驻军部队解难 区以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部队建设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根据本部门的职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驻军解决战备训练、后勤保障、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三)帮助优抚对象解困 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通过召开军烈属座谈会、退伍军人座谈会、结对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情况,依据政策妥善解决优抚对象的困难。 (四)慰问金山籍军人 要广泛开展“故乡指导员”、“家乡人民慰问子弟兵”等活动。节前,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采取给金山籍现役军人写慰问信、寄宣传资料、寄慰问品等形式,表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展示金山快速发展的新貌,让他们了解金山、宣传金山、为金山人民争光。 (五)发动群众参与双拥 要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要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积极引导、支持“两新组织”开展双拥活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社区居民群众、新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开展“社区群众进军营,纯朴乡情进连队,鱼水之情进班排”活动,让金山驻军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六)积极开展共建活动 要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和军民共学共建、共树新风等活动,弘扬科学,破除迷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军地双方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军政军民联谊联欢,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要积极主动地为子弟兵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七)积极支持金山建设 驻金部队要继续支持金山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加结对帮困、结对助学、结对助老、消防知识进企业、进社区等社会公益活动,满腔热情地为驻地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三、落实双拥政策法规,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要全面检查《军人抚恤优待条件》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落实情况。地方要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旅游观瞻场所对军人优先优惠、官兵涉法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驻金部队要加强对外出军人、军车的检查和监督,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官兵遵守群众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树立人民子弟兵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为驻地的建设和发展再立新功。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章)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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