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展示金山的人文自然景观 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

2006年12月22日



  金山区位于上海市西南,杭州湾北岸,她的魅力来自于淳厚的民间文化,来自于浪漫的城市沙滩,来自于秀美的乡村田园。为进一步展示和宣传金山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提高金山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金山区旅游局将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开展“金山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1、摄影作品内容:

  金山区范围内旅游景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侧重现有旅游景点的风貌和风采。

2、作品征集细则:

  (1)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拍摄的新作,一般为彩照,风格与体裁不限。
  (2)作品可作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照片。
  (3)每位投稿者应征的作品数量不限。

3、投稿方式:

  (1)邮寄投稿。将作品刻录成光盘,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南楼712室(信封上注明“金山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021-57955126、57941888×2712
  收件部门:金山区旅游局发展科   联系人:张 桦    张 迪
  
  (2)网络投稿。将作品制作成电子文档(原始数据用JPG格式压缩),发送至E-mail:jsly1125@sina.com(主题注明“金山旅游风光摄影作品征集”字样)
  
  (3)请将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专门附页注明。

4、入选作品奖励:
  由金山区旅游局负责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出金山旅游风光摄影特级收藏品10幅,每幅作品奖金500元;优秀收藏品30幅,每幅作品奖金200元。另外,每位入选作者还都将获得精美礼品一份。入选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绿色金山游”摄影邀请赛。

5、征集活动时间:

  2007年1月1日-3月20日(邮寄信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6、特别声明:

  (1)所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所有,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2)投稿者必须为作品的原创者,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等概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各种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金山区旅游局所有。

金山区旅游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更多信息请关注金山区旅游网:http://jsly.jin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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