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满金山”摄影作品征集

2006年5月6日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的新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开发表。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金山——在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方面同样有令人瞩目的成就和经验,展现无尽春色。
  “上海金山”政府网在此向网友征集“春满金山”摄影作品,并经编辑选择发布,让大家分享春色。  

  作品要求何注意事项:
  1、拍摄地点必须是金山地区,可以是风景照,也可以是人文照,侧重反映新郊区建设的成就和新气象。
  2、作品应为所拍摄的原图,请勿做较大改动。
  3、拍摄作品的数码相机象素不低于300万象素,发送时,照片的边长控制在600像素内。
  4、作品须构图明确,对焦无误,成像清晰,符合主题。
  5、提交作品时应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附加简要的图片说明。
  6、提交时请同时提交拍摄者真实姓名、发布时网名、联系方式等。
  7、提交的作品须是原创之作,不得用资料图片。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8、本网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并根据情况予以发布。本网根据作者要求署真名或网名。

  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 jsq01@shanghai.gov.cn
  

“上海金山”政府网
二〇〇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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