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受理部门地址

2005年6月20日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序号

区县

地址

电话

传真

1

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

胶州路450

62559467

62559467

2

黄浦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圆明园路34

63215880

63210916

3

卢湾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兴安路96942

33080719

33080719

4

徐汇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凯旋路1700207

64078501

64078501

5

长宁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长宁路895

62124873

62124873

6

静安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常德路940

52132126

62150553

7

普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北石路54025

62644806

62644806

8

闸北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共和新路925

66541122

66541122

9

虹口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塘沽路29

63648653

63065172

10

杨浦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齐齐哈尔路828

65374253

65374253

11

闵行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莘谭路187

64888921

64888921

12

宝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牡丹江路15282

56113221

56113221

13

嘉定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博乐路702号门

69985681

39912079

14

浦东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乳山路190号二楼

50811719

50811719

15

南汇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惠南镇城北路8

58021261

68001836

16

奉贤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南桥镇南奉公路1522

57423346

57423342

17

松江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谷阳北路126

57715949

57710433

18

金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石化卫零路357

67241144

67241144

19

青浦区医疗保险办公室

环城路39

59728947

39710341

20

崇明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一江山路567

59628976

39612041

   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举报受理电子信箱:ybjds@shanghai.gov.cn 或可登陆上海医保网(www.shyb.gov.cn)首页“举报奖励”专栏。

医保违规行为:

任何个人冒用、伪造、变造、出借医疗保险凭证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私自联网结算或将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将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他物品代替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进行医保结算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帐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的行为。

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来源:上海医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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