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租赁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2008年3月27日



序号

房屋买卖、租赁中介服务收费

1

中介服务费

成交价格的2%

双方各1%,中介机构主要工作: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

2

办理房屋入住手续费

400/

买卖双方各半,入住手续包括: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过户。

3

代办贷款

400/

 买方

4

单独办理产权过户

300/

 买方

5

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

首月租金的70%

双方各半,一次性收取


来源: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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