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推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2004年4月6日



  日前,上海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就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纷纷推出了各项便民措施。
  具体内容有,“12348”专线电话对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实行电话预约接答,或另行安排律师咨询接待;在街镇(社区)“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制度;对年满80岁以上老年人、肢体残缺行动不便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批准给予法律援助的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一周内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等共11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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