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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少儿住院基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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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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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上海市少儿住院基金
办事依据 上海市少儿住院基金有关规定、上海市卫生局、医保局有关规定。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简要说明 凡参加少儿住院基金者,因病伤住院,凭有效医疗证、住院证结算单可享受少儿基金分级支付比例。约占总医疗费用33—44.44%。大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也可纳入,最高每年累计8万元。
所需资格、条件 由本市户籍满两个月的新生儿到3周岁的儿童;每年交费40元/人。4—18周岁在册学生,每年交费30元/人。
办事流程 每年8—9月0—3岁或散居儿童在所在地卫生院缴费;4—18岁由所在园、所在校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办事所需申报材料 0—3岁本市户籍; 4—18岁在册校园所即可。 办事时限 每年9月底收费结束,过期不候。
收费标准 0—3岁40元/人/年; 4—18岁30元/人/年。
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办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红十字会 地址:石化象州路32号 电话:57931986 邮编:200540
投诉途径、咨询方式 上海市少儿住院医疗基金办公室
来源:金山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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