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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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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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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国发[1987]23号) 2、国家计委《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计投资[1991]1969号) 3、市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计投[96]425号) 4、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6]693号) 审批方式:单独 审批类别:批准 审批时限:
收费:无 需申报资料: 1、项目建议书的上报文 2、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范围地形图;若地块涉及转性,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土地改性的批复;地块房地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有关合作开发或土地补偿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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