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頒布審計結果公開實施辦法 明確公開原則及內容等

2008年10月8日



  日前﹐經金山區政府批准﹐《金山區審計局審計結果公開實施辦法》正式頒布實施﹐審計結果將公開化、制度化。

  該《辦法》明確了公開的原則、內容、承載的媒體、審批權限及對審計結果公開的要求。

  該《辦法》要求公開的內容﹐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的報告﹔政府部門或者區屬企業(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及其他企業)、事業組織及其他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單項審計結果﹔有關行業或者專項資金的綜合審計結果﹔專項審計調查結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公開的其他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

  審計結果公開的載體以“上海金山”門戶網和“金山審計”網為主﹐通過印發《上海市金山區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向社會公開﹐也可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其他適當的形式公布審計結果。

  金山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結果公開工作。今年9月4日、27日﹐在“上海金山”門戶網和“金山審計”網上發布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和“特殊黨費”收繳管理審計結果公告。

  該《辦法》的實施﹐是金山區政府推行“陽光工程”﹐將政府工作推向透明化的一項積極舉措。


來源﹕區審計局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