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監督]區質監局08年上半年產品監督抽查後處理情況

2008年7月18日



  為了適應當前質量監督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切實做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提高監督抽查的有效性﹐根據《上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重點產品專項整治的要求﹐我局進一步加強了對相關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工作力度。現將2008年上半年後處理工作總結並報告如下﹕

  一、 概況

  監督抽查“後處理”是指質監部門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之後對不合格產品的企業進行的“督促整改”、“復查”、“強制復查不合格的處理”、“通知收回”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2008年上半年市局移送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42批次﹐其中國家抽查不合格產品12批次﹐上海市抽查不合格產品23批次﹐外省市抽查不合格產品7批次﹔42家企業中生產型企業35家﹐經銷型企業7家。另外金山區質監局于2008年4月25日∼2008年5月29對本區建筑外窗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6家生產企業的26批次產品﹐其中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為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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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2008年上半年後處理統計分析

  按照市局下發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規范》﹐我局按照登記造冊、督促整改、復查、強制復查、通知收回等流程的規定﹐對後處理工作的案件及其進度一一記錄﹐並對監督抽查產品、企業及不合格項進行統計分析﹐以便更加直觀的掌握後處理的數據﹐更加清晰地了解產品的質量問題和企業質量管理的疏漏﹐更加有利地採取有針對性的質量監管措施﹗

  以下是分別按照鎮(街道)分布﹐產品類別和進展程度進行的統計分析﹕

  1. 按鎮(街道)分布分析﹕楓涇鎮13批次﹐朱涇鎮7批次﹐工業區3批次﹐漕涇鎮2批次﹐廊下鎮5批次﹐山陽鎮5批次(其中一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不合格)﹐亭林鎮5批次﹐張堰鎮3批次﹐金衛鎮5批次﹐石化街道3批次﹐呂巷鎮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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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圖所示﹕監督抽查不合格10批次以上的鎮(街道)1個﹐為楓涇鎮﹔監督抽查不合格5批次以上的鎮(街道)5個﹐分別是朱涇鎮、廊下鎮、山陽鎮、金衛鎮、亭林鎮。

  2. 按產品類別分析﹕針織服裝類12批次﹐照明燈具3批次﹐五金配件5批次﹐童車類玩具1批次﹐汽車零部件1批次﹐家用電器5批次﹐機械類2批次﹐化工產品9批次﹐工藝品1批次﹐電動車及其配件3批次﹐建筑外窗10批次。

  3. 按進展程度分析﹕已聯系企業49家﹔已發整改通知書44家﹔收到整改報告26家﹔復查抽樣21家﹔後處理完成15家(其中生產企業復查檢驗合格9家﹐經銷企業整改結束企業6家)。

  三、 產品質量不合格原因分析(略)

  四、 對策與措施

  針對2008年上半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和反映出來的問題﹐金山區質監局認真分析﹐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扶優扶強﹐打假治劣﹐引導消費”的原則﹐切實做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

  一是做好企業的告知工作。及時向企業告知整改要求、時間節點﹐確保整改工作按時完成﹔並督促企業針對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整改並限期復查。

  二是做好企業的指導工作。通過與每個企業的面對面交流﹐加強溝通﹐幫助企業分析不合格產品產生的原因﹐告知企業相關的咨詢途徑﹐有時還親自向相關的技術機構進行咨詢﹐盡可能地找到問題所在﹐以便企業對症下藥。

  三是做好企業的後續檢查工作。金山區質監局不僅僅是對企業的相關產品進行簡單的抽查﹐而且﹐還深入企業生產第一線﹐對企業產品生產過程的檢查﹐幫助企業進一步加強質量管理﹐促進產品質量的提高﹐從源頭上杜絕不合格產品的出廠。

  四是做好執法查處工作。對質量問題嚴重的或多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有關企業移送執法科進行嚴肅處理。

  五是做好分類分級監管工作。對列入不合格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生產企業採取現場檢查為主、監督抽查為輔的監管方式﹐涉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合格生產企業按照許可證日常監管要求進行檢查﹐其他企業按照現場檢查表進行檢查。對于現場檢查發現產品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的﹐進行抽樣檢驗﹐同時報市局備案。


來源﹕金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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