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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毅區長主持召開第54次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我區"十一五"電力建設規劃、建設用地儲備開發計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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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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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毅區長9月21日主持召開第54次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我區“十一五”電力建設規劃、建設用地儲備開發計劃等工作。 會議聽取了區計委關于我區“十一五”電力建設規劃的匯報。 會議認為﹐我區經濟已進入快速發展的軌道﹐尤其是今年實現招商引資到位資金100億元目標後﹐大量投資企業在我區加快落地﹐對電力等能源的需求進一步加大﹐要認真規劃我區“十一五”期間的電力建設。會議原則同意這個《規劃》。會議要求﹐第一﹐在選點、選線工作上要合理考慮全區總體發展規劃﹐盡可能節約土地資源。第二﹐要考慮“十一五”期間新能源的開發利用。要研究利用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新興能源和其他替代能源﹐促進我區經濟快速發展。第三﹐要根據我區到2010年工業總產值達到2000億元的發展水平來考慮電力建設的規模。第四﹐在加快我區電力建設的同時﹐要嚴格控制高能耗項目。要制定產業限制政策﹐促進電力發展與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第五﹐對今年規劃建設的項目﹐要在做好前期准備工作的基礎上﹐加快建設速度﹐縮短建設周期。
會議聽取了區計委關于我區建設用地儲備開發計劃的匯報。 會議認為﹐制定我區建設用地儲備開發計劃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摸清全區土地家底、編制土地儲備開發計劃是一個逐步形成思路、逐步形成系統、逐步體現科學性的過程。《計劃》對實際工作的推動有很大的啟示和幫助。會議要求﹐第一﹐要加強對土地資源的管理﹐降低開發成本﹐體現“三個集中”﹐優化經濟結構。要增強《計劃》的准確性。《計劃》制定後要嚴格執行。第二﹐要有計劃地開發利用全區土地資源。要實行“計委牽頭、符合規劃、土地運作、財政通盤”四位一體的運作機制。要堅決服從規劃﹐在嚴格遵守規劃的前提下儲備開發和利用土地。區計委要繼續加強動態管理﹐發揮綜合經濟的龍頭作用﹐樹立管理權威﹐建立管理制度﹐在審批項目的同時﹐加強對項目落地的管理﹐加快項目建設速度。要逐步做大土地儲備資金﹐使之真正起到控制開發成本、避免開挖式使用土地的作用。要落實批項目、核土地制度。第四﹐要抓緊對每個鎮的土地使用情況逐一進行排摸﹐進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區土地開發利用狀況。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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