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本指南依據2004年1月19日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
一、政府信息分類與獲得 分為三類﹕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您可以通過金山區人民政府公報或者金山報﹔上海金山政府門戶網站(http://jsq.sh.gov.cn 以下簡稱“門戶網”)﹔金山區檔案局及金山區圖書館等地設立的公共查閱室獲得﹕ 1、管理規范和發展計劃方面的政府信息;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政府信息; 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政府信息﹔ 4、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政府信息﹐可以參見本機關編制的《金山區人民政府信息目錄》。 金山區人民政府將向您免費提供上述政府信息。
(二)通過上述途徑無法獲得您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您可以採用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掌握該政府信息的政府機關申請獲得﹐金山區人民政府機關的受理機構如下﹕ 金山區檔案局(辦公地址為金山區朱涇鎮幸福路100號﹔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17:00﹔聯系電話﹕57325619﹔傳真號碼﹕57325629﹔通信地址﹕金山區朱涇鎮幸福路100號﹔郵政編碼﹕201500﹔電子郵箱地址﹕jsqdaj@jsol.net
﹔ 區政府各委辦局及街道、鎮的辦公室(秘書科、綜合科)(見附件一)。 您的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您也可以按照《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三)填寫﹐該申請表可以在“門戶網”上下載。 依您的申請﹐上述政府機關會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您當場閱讀或者自行抄錄。此外﹐還可以提供打印、復制等服務。 您在申請中選擇以郵寄、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獲取政府信息復制件的﹐將依您要求提供。如果因為技術原因無法滿足﹐上述政府機關會選擇以符合該政府信息特點的形式向您提供。 政府機關依申請向您提供政府信息﹐將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遞送等成本費用(見附件四)。如果您屬于低收入者﹐您可以向政府機關申請免費提供。
(三)您不能獲得如下政府信息﹕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5、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但是﹕ 對于第2項、3項所列的政府信息﹐權利人或者相關當事人同意公開的﹔公開的公共利益超過可能造成損害的﹔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公開的﹐您有權通過申請獲得。 對于第4項、5項所列的政府信息﹐如果公開具有明顯的公共利益並且公開不會造成實質性損害的﹐您也有權通過申請獲得。
二、獲得政府信息的期限 對您的申請﹐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上述政府機關將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如果您已經辦妥申請手續﹐上述政府機關將當場提供您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不能當場提供的﹐將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 上述政府機關因正當理由不能在上述時間內答復或者提供﹐政府機關將書面告知您﹐並將在15個工作日內答復或者提供您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三、監督與救濟 如果您認為金山區人民政府(委辦局、街道鎮)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可以向區監委(地址﹕金山大道2000號1619室﹔聯系電話﹕57921148﹔電子郵箱﹕webmaster@jlw.gov.cn
)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會予以調查處理。 如果您認為金山區人民政府(委辦局、街道鎮)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法向區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金山區人民政府(委辦局、街道鎮)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您經濟損失的﹐您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附件﹕ 1、上海市金山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受理機構一覽表 2、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3、上海市金山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4、收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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