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08年金山區食品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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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號 |
TH4902000-200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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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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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經濟管理 食品安全 2008年 工作意見 轉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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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描述 |
2008年金山區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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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辦〔2008〕1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單位﹕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制訂的《2008年金山區食品安全工作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金山區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為切實做好本區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抓基礎、抓示范、抓落實、抓薄弱環節的整改﹐繼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三網建設﹐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現提出2008年本區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圍繞區委、區政府提出的要求﹐以作風建設為抓手﹐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強化為民服務﹐認真履行職責﹐協同配合作戰﹐促進有效監管﹐確保區域飲食安全。 總體要求﹕“一個目標、二個確保、三個鞏固、四個加強”。目標是構建和諧的飲食安全環境﹐創建全國食品安全示范區。確保不發生有責任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確保食品質量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90%以上。鞏固創建上海市文明城區成果﹐鞏固創建國家衛生區成果﹐鞏固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繼續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對食品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和打擊的力度﹐繼續加強對廣大農民和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宣傳﹐繼續加強區食安辦綜合協調的作用﹐按照堵源頭、端窩點、嚴准入、強監管的方針﹐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重點工作
以迎接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區和國家衛生區驗收為重要契機﹐發揮區域食品安全監管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齊抓共管的格局﹐推進區食品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區域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改善進一步提高。
(一)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區創建的各項指標 根據創建標准要求﹐各部門繼續落實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區的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各項指標﹐力爭順利通過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區的驗收﹐進一步提高區域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區食安辦牽頭﹐成員單位、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配合)
(二)加強食品源頭監管﹐防止食品源頭污染 1、加強生產領域內食用農產品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散養戶上市動物檢疫的監管力度。 2、扎實開展農資、獸藥、飼料等打假護農工作﹐做好投入品的監督抽樣﹐積極開展對“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查處工作﹐保證食用農產品的上市安全。 3、緊緊圍繞創建“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積極開展農產品產地認證和產品認定工作﹐創建品牌食用農產品。 4、開展流通消費領域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監管工作﹐運用區域聯動、部門聯動機制﹐加強道口的管理﹐整頓食品經營市場秩序﹐尤其是肉品經營市場﹐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老百姓的吃肉安全。 (區農委牽頭﹐區工商分局、相關鎮配合)
(三)加強生產領域監管﹐保證食品生產質量 規范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食品安全質量控制﹐促進企業誠信生產﹐確保食品生產安全。 1、進一步嚴格食品生產加工衛生許可准入要求﹐確保食品生產企業總體質量水平顯著提高﹐逐步從根本上改善我區食品生產企業總體質量水平低下的狀況。 2、加強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全面提高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保證能力。通過日常監管、技術幫扶和電子監管網的建設﹐確保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得到進一步提高。通過專項檢查和加大對違法生產加工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行業的行為。通過不同形式的培訓﹐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指導教育﹐著力提高企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對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標准化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管。 3、加強小作坊治理﹐落實質量安全承諾制度。進一步完善以質量安全承諾書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小作坊監管制度。落實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臺帳制度﹐加強對食品原輔料索證、使用臺帳、成品銷售臺帳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的檢查﹐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建設。 (區質量技監局負責)
(四)加強消費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管﹐確保飲食安全 鞏固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繼續加強重點食品、關鍵環節和高風險領域的監管﹐切實提高市民飲食安全保障水平﹐降低食源性疾病發生率、控制集體性食物中毒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將集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率控制在十萬分之六以內。 1、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和督查﹐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消費流通領域內的五個100%指標能夠鞏固提高﹐重點是小食品店、小餐館、小超市等貼近群眾生活的行業﹐靈活運用告知承諾、備案登記、公示監督結果等行之有效的監管手段﹐加強進貨索證臺賬、從業人員體檢、餐具消毒、原材料質量、操作規范等方面的監督。加強示范街、示范店建設。 2、強化重要環節監管。督促食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大賣場健全食品安全質控體系、管理制度。運用分類監管、錯時監管、法定代表人約談、行政建議書等措施﹐加強日常監測和監督﹐提高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賣場的食品銷售安全監督頻度。落實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督促企業全面配備經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3、嚴管高風險領域﹐防控集體性食物中毒。加強對集體供餐企業、餐飲業、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物中毒高風險領域的監督檢查﹐減少嚴重危及食品安全行為的發生。繼續對餐飲單位、學校食堂實施量化分級管理﹐試點推行企事業單位食堂的量化分級管理﹐公布量化分級結果﹐引導企業自律﹐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大盒飯、桶飯等食品消費領域的安全監管和抽檢力度﹐開展安全性評估﹐督促完善各項設施﹐落實各項操作規范。加強對農村自辦酒席戶的申報登記和上門指導﹐對農村食品從業人員(如土廚師)加強食品安全培訓﹐促進農村居民自發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4、調整食品抽檢方案﹐提高抽檢覆蓋率﹐重點品種實施全程綜合監管。進一步調整食品監督抽檢、污染物抽檢、快速抽檢﹐力爭達到每千人口8件樣品﹐提高抽檢效率和覆蓋率﹐運用風險評估原理﹐科學評價抽檢結果。對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食品實施計劃性監督抽檢﹐並逐月公布重點食品抽檢信息。對存在高風險食品實施監督性抽檢與追溯、召回和處罰相結合。強化肉類食品的綜合監管﹐全面推進溯源制﹐實施“生豬產品可追溯監控系統”。 5、加強現場監督檢查﹐保障重大活動、重點時節飲食安全。探索重大活動政府監管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常態保障和應急保障相結合的保障機制﹐逐步推廣“政府計劃、市場運作”的市場化保障模式﹐制定詳細保障工作預案﹐建立食品安全關鍵控制點﹐科學、規范保障行為。探索大型活動配套快餐供應系統措施﹐嚴密組織、細致做好包括奧運會在內的重大賽事、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各項食品安全現場保障工作。研究節日供應食品安全的科學監管方法和手段﹐實行常態化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
(五)整治市場環境﹐規范食品市場秩序 1、在楓涇屠宰場點建成後﹐加大整治生豬私屠濫宰的力度﹐遏制私宰泛濫的勢頭。 (區經委牽頭﹐區工商分局、城管大隊、質量技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配合﹐各鎮負責) 2、探索監管的長效方法﹐減少取締後的無證無照地下食品加工、經營窩點的回潮。 (區工商分局牽頭﹐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質量技監局、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負責) 3、繼續開展標准化農貿市場的建設。 (區經委負責) 4、加強對中心城區、鎮區、學校周邊的重點保障﹐對一些敏感區域﹐採取加強固守、落實專職管理巡查、多部門共同配合、提高巡查頻率等辦法﹐提高管理水平。通過加強巡查和固守﹐嚴格執法﹐及時發現﹐快速處置涉及食品安全的亂設攤行為﹐並嚴防整治後的設攤回潮。 (區城管大隊牽頭﹐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配合﹐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負責)
三、主要措施
(一)重心下移﹐加快完善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 1、食品安全監督網。總結2007年部分鎮試點食品安全專職管理員的經驗﹐完善試點方案並在全區完成食品安全專職管理員的配置﹐進行系統知識和工作制度的培訓﹐建立考核和激勵機制。對現有的信息員加強培訓﹐探索充分發揮信息員作用的激勵機制﹐督促信息員切實擔負起日常信息的報送工作。 2、食品安全責任網。一是繼續對成員單位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成員單位與區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保證履行職責﹐探索建立對食品安全成員單位職能部門的考核。二是繼續對鎮、街道、金山工業區的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區政府考核內容。三是要求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對轄區內的村(居)委會和有關企事業單位簽訂食品安全目標任務書及把食品安全納入對村(居)委會的考核內容﹐明確守土有責。四是村委會要與出租給食品生產加工的出租戶簽訂協議﹐落實食品安全的連帶責任。 3、食品安全供應網。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檢查和指導﹐並對配送的總公司加強檢查和抽檢﹐確保源頭供貨的安全。
(二)講求實效﹐提高抽檢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進行食品專項安全評價性抽檢﹐加強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消費預警和趨勢預報工作﹔針對易發生質量問題的品種、質量信譽度較差的企業﹐進行目標明確的監督抽檢﹔不定期組織突擊檢查﹐繼續廣泛開展飛行抽檢﹔對與群眾密切相關的食品﹐加強源頭抽檢﹐全年完成區計劃食品抽檢1600件。
(三)營造氛圍﹐開展切合實際形式多樣的立體宣傳 1、面向相對人的誠信教育宣傳。提高企業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完善誠信承諾制。一線監管人員要“既當監督員又當宣傳員”﹐爭取做到“檢查監管一次﹐宣傳服務一片”。 2、面向公眾的認知宣傳。源頭上加強對農民種植養殖安全的宣傳教育﹔繼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進社區”系列活動﹔在超市、集貿市場實地設立食品安全宣傳欄﹐指導消費者安全正確消費﹔根據食物中毒的特點﹐在媒體上﹐發布食品安全預警公告、公示檢測抽驗結果。
(四)積極創新監管機制﹐不斷提高綜合監管能力 1、嚴格執行相對人培訓考核辦法。依據《食品衛生法》和《上海市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組織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分層次、分類別進行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執業資格認定證書﹐作為上崗從業依據。 2、完善主動發現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繼續落實對舉報獎勵制度的宣傳和實施﹐充分發揮基層協管員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加強重點環節和薄弱環節的監控力度﹐及時匯總分析食品信息﹐主動發現問題﹐做出科學判斷﹐將食品安全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 3、實施召回制度。執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按照具體操作辦法﹐落實責任人﹐使制度落到實處。 4、全面推行監督公告機制。對在日常監督檢查或專項抽查中﹐發現企業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危害公眾飲食安全的﹐在經濟處罰的同時﹐還要在其違法地張貼公告﹐警示企業﹐提醒消費者。
(五)嚴格執法﹐全面提升行政執法的威懾力 探索試行目標管理制、分工負責制、責任追究制、行政效能監察制度等﹐提高行政執法的效能。 一方面調動一線執法人員積極行政、主動執法﹐另一方面督察執法效能﹐加大執法力度﹐努力改變目前重經濟處罰輕行為處罰的現象。對于嚴重違反相關法規危害公眾飲食安全的企業﹐在經濟處罰的同時﹐還要在行為處罰上予以警告、責令召回、現場公示、限期整改、停業整頓、依法吊證以及媒體曝光等。對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充分發揮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牽頭聯合執法﹐形成合力。通過嚴厲的法律制裁和行政處罰措施﹐對違法經營者形成足夠的威懾力﹐提高監管部門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六)進一步完善快速高效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全面完成應急指揮中心組建、應急指揮網絡編織和有關設備裝備配置。對應急管理體系實施運作﹐組織對應急預案的培訓﹐加強應急處置機動隊伍的演練工作﹐使應急管理體系真正能發揮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危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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