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辦發〔2008〕1號
各鎮人民政府、石化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各委、辦、局﹕
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是國務院開展的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黨中央、國務院、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開展我區污染源普查工作﹐既有利于建立健全我區各類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又為制定我區經濟、社會、環保政策提供科學依據。為有效開展此項工作﹐現制定《金山區污染源普查方案》﹐請各單位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金山區污染源普查方案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章)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金山區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第508號令)、《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精神﹐為指導我區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區域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提高環保部門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間
普查標准時點為2007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07年度。
三、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我區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一)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是﹕(1)有重金屬、危險性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工業源普查重污染行業及重點行業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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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重污染行業 |
16個重點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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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紙及紙制品業
農副食品加工業
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
紡織業
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食品制造業
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
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
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
飲料制造業
醫藥制造業
化學纖維制造業
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煤炭開採和洗選業
有色金屬礦採選業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
通用設備制造業
黑色金屬礦採選業
非金屬礦採選業
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
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金屬制品業
專用設備制造業
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 |
工業源普查的內容是﹕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爐窯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二)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及近海灘涂養殖場。
普查的內容是﹕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第三產業普查規模劃分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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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依據 |
一定規模以上劃分標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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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業 |
床位數量 |
≧20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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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 |
座位數量 |
≧3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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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染服務業 |
設備總容量 |
≧4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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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業 |
理發座位數量 |
≧5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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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保健床位數量 |
≧5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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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服務業 |
衣櫃數量 |
≧2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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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擴印業 |
設備 |
具有擴印設備(不含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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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與摩托車業維修與保養業 |
經營面積 |
≧3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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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
床位數量 |
≧20張 |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街鎮(金山工業區)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普查的內容是﹕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鎮、街道、園區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范圍包括新江、楓涇、楓亭3家污水處理廠﹐以及我區范圍內8家危險廢物處置資質企業。
普查內容是單位的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一)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二)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
(三)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四)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五)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五、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組織機構
金山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普查辦)設在區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本區污染源普查方案﹐經區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向市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
(二)部門分工
金山區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區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訂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組織普查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總結。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並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區統計局提供普查所需基礎資料﹐協同區環保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經委提供普查所需基礎材料﹐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工作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
區財政局負責普查預算經費的審核、安排和撥付﹐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區建設交通委參與垃圾處理場等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普查﹔
區水務局參與服務性行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普查﹔
區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普查﹔
區工商分局負責提供污染源的基本登記信息﹐配合環保局做好普查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牽頭工作﹐做好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場的普查﹔
區農委根據市農委的工作部署﹐負責農業源的普查﹔
區公安分局根據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負責機動車輛的普查﹐同時為區普查提供城鎮常住人口基礎數據﹔
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按照區普查辦要求成立普查站和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並由1名工作責任性強的正科級別及以上的干部擔任組長﹐推進各自行政轄區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請有關部門根據《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的通知》(環發[2007]47號)精神﹐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
(三)宣傳動員
區普查辦要按照《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的通知》(環發[2007]47號)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採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制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荐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六、普查階段安排
我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總體時間安排為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准備階段(2007年7月-12月)
1、組建機構、落實經費(2007年7月-11月)
組建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普查辦﹐抽調專職人員從事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辦根據工作需要編制污染源普查經費預算﹐向區財政部門申報﹔區財政部門按照國務院通知要求﹐核定經費﹐納入預算﹐按時撥付。
2、監測數據准備(2007年11月-12月)
配合開展產排污系數測算工作﹔整理2005-2007年對污染源的監測數據﹐包括歷史監測數據、驗收監測數據、委托監測數據、在線監測數據等。
3、人員聘用及培訓(2007年11月-12月)
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成立普查站﹐按照國家人員配置要求配備普查人員﹐普查人員須在本單位內部調劑產生﹐不得向社會招聘﹐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4、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備工作(2007年11月-12月)
區普查辦做好普查表填報前的准備工作﹐包括清查企業及其他污染源普查單位的名錄﹔普查對象要整理原始記錄和臺帳﹐普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
(二)全面普查階段(2008年1月-5月)
1、區普查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根據清查名錄確定普查企業名單(2008年1月)﹔
2、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普查站根據名單進行入戶調查﹐組織各普查單位填報普查表(2008年1月-5月)﹔
3、區普查辦進行數據錄入、數據審核和匯總(2008年1月-5月)。
(三)總結階段(2008年6月)
區普查辦進行工作總結和技術總結。
七、人員配備
人員配備包括普查員、普查指導員、數據錄入員、錄入指導員的配備。
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分別成立普查站﹐全面負責本區域的污染源入戶普查工作﹐並按照本區域普查對象的數量配備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從區環保局、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支隊、衛生局、各鎮、街道、園區等相關部門抽調﹐普查員由各鎮、街道、金山工業區負責抽調。錄入指導員從區環保局監察支隊抽調﹐錄入員在本地臨時聘用。
普查指導員負責對各普查區域的普查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質量控制等。普查員負責入戶調查和第一輪調查表格審核。錄入指導員、錄入員主要承擔數據錄入、審核、匯總等任務。
我區需要調用普查員700人﹐普查指導員70人﹐錄入指導員、錄入員主要承擔數據錄入、審核、匯總等任務﹐共需9人﹐合計779人(聘用人數為估算﹐實際調用時需根據實際工作強度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