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和金山供電分公司《關于加快金山電力工程建設的工作意見》的通知
索取號 TH4902000-2007-006
產生日期 2007-7-6 關鍵詞 能源 電力 工程建設 工作意見 轉發 通知
內容描述 關于加快金山電力工程建設的工作意見

金府辦〔2007〕34號

各鎮人民政府、金山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委、辦、局﹕
  區發展改革委和金山供電分公司制訂的《關于加快金山電力工程建設的工作意見》已經第7次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章)
二○○七年七月六日

關于加快金山電力工程建設的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金山區人民政府和上海市電力公司簽訂的《“十一五”期間電力建設和發展協議書》﹐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電力公司各自的優勢﹐加快推進金山區“十一五”期間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切實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工作﹐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制訂本意見。

  一、組建機構
  成立金山區電力建設推進領導小組
  組  長﹕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市電力公司金山供電分公司經理
  成員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建設交通委、規劃局、房地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各鎮人民政府、金山工業區管委會、新城區管委會、海岸線管委會、金山供電分公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電力建設相關事務的處理和協調。辦公室主任由區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金山供電分公司經理兼任﹐各成員單位均應指定專門部門(或落實具體聯系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以《電力法》、國家有關法規、條例和電網建設規程等為依據﹐開展工作。
  (二)用書面協議形式明確有關各方工作職責。
  (三)實施業績考核、獎勵。

  三、工作職責
  (一)區發展改革委工作職責
  1、及時對電力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報)批。
  2、指導、協調、督促各相關方認真執行本文件﹐並監督各相關方認真履行簽訂的有關協議﹐完善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條件。
  3、協調、督促區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金山區“十一五”期間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控制。
  4、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問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
  (二)電力工程建設項目所在地政府(金山工業區、新城區、海岸線管委會)工作職責
  1、負責輸(配)電站項目前期准備工作。
  (1)根據市(區)發展改革委批復的立項報告﹐辦理輸(配)電站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規劃用地許可證﹔申請辦理公安門牌號﹔
  (2)辦理輸(配)電站項目建設用地土地轉性、土地預審手續﹔
  (3)辦理輸(配)電站項目建設用地批准書。
  2、負責所在地輸(配)電線路通道(進出架空線、排管等)項目前期准備工作。
  協助金山供電分公司確認輸(配)電線路通道選線意見﹐並有書面確認。
  3、負責輸變(配)電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中所涉及的補(賠)償事宜。
  (1)在金山供電分公司配合下進行調查摸底﹐確定補(賠)償等費用﹔
  (2)金山供電分公司的補(賠)償等費用﹐採用與所在地政府(金山工業區、新城區、海岸線管委會等)簽約包干使用﹐並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落實到戶﹔
  (3)為便于工作開展﹐金山供電分公司先行預支補(賠)償費用給所在地政府(金山工業區、新城區、海岸線管委會等)﹐協議簽訂後預付項目總補(賠)償費用的30%﹐開工後再支付50%﹐余款在工程竣工後1個月內一次付清。建筑物動拆遷事宜另行商定。
  (三)金山供電分公司工作職責
  l、負責除上述委托事項外其它有關電力建設項目的手續辦理。
  2、根據已審定的電網規劃﹐制定電力建設項目的地址、進出線通道意見書。
  3、每年四季度編制下年度電力建設基建項目的投資計劃﹐並向區電力建設推進領導小組匯報。
  4、負責編制和辦理電力建設項目立項報告、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等相關材料。
  5、負責督促有關單位進行電力建設項目的方案設計等落實工作。
  6、協助電力建設項目所在地職能部門辦理各種手續。
  7、協助電力建設項目所在地職能部門﹐在項目實施中所涉及補(賠)償事宜等協調工作。
  8、認真配合所在地政府辦理電力建設事項﹐及時提供各種文件、資料等。
  9、組織實施電力建設項目按時、按質地完成。
  10、每年一季度向區電力建設推進領導小組及時匯報本年度己批准的電力建設基建項目清單。

  四、考核獎勵
  為激勵項目建設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每年進行電力工程建設總結評比﹐評出1-3個先進單位或1-3名先進個人並實施獎勵。年底對有關項目所在地單位進行業績考核﹐考核情況列入年度考核的內容。考核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