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推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2004年4月6日



  日前﹐上海市、區、縣法律援助中心就解決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紛紛推出了各項便民措施。
  具體內容有﹐“12348”專線電話對一時難以解答的問題﹐實行電話預約接答﹐或另行安排律師咨詢接待﹔在街鎮(社區)“司法信訪綜合服務窗口”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法律援助制度﹔對年滿80歲以上老年人、肢體殘缺行動不便或身患重病臥床不起的申請人提供上門服務﹔對批准給予法律援助的事項﹐應在3個工作日內指派﹐一周內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等共11項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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